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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作为创始成员国正式签署SKA天文台公约,同期国务院批准科技部设立SKA专项,现开展平方公里阵列射电望远镜(SKA)专项项目申报。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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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 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设立“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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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 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设立“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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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城镇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每个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申报重点专项的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内地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内地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前,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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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意见征求工作已开始。2024 年度指南围绕:极端制造领域、医工领域、信息领域、交通工程领域、可再生能源领域、材料领域、海洋领域7个重点领域进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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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十四五”重点专项项目包含“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重点专项、“稀土新材料”重点专项、“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重点专项、“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重点专项、“网络空间安全治理”重点专项、“智能传感器”重点专项、“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重点专项、“工业软件”重点专项、“地球观测与导航”重点专项、“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十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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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十四五”重点专项项目包含“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重点专项、“稀土新材料”重点专项、“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重点专项、“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重点专项、“网络空间安全治理”重点专项、“智能传感器”重点专项、“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重点专项、“工业软件”重点专项、“地球观测与导航”重点专项、“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十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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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励探索,鼓励港澳参与,培养基础科学研究人才,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支撑重大原创性成果突破与关键核心技术源头供给能力提升,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现启动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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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十四五”重点专项项目包含“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重点专项、“稀土新材料”重点专项、“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重点专项、“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重点专项、“网络空间安全治理”重点专项、“智能传感器”重点专项、“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重点专项、“工业软件”重点专项、“地球观测与导航”重点专项、“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十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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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战略、网络强国重要思想和数字中国重要论述,落实国家软件发展战略及“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促进广州市软件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契机,坚持产业第一、开源开放,强化软件园区在全市产业发展空间品质提升的核心支撑地位,构建广州软件“名园+特色园”的阶梯培育发展体系,提升产业、科技“双策源”能力,增强软件园区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叫响“广州软件园”品牌,提质升级中国软件名城,为将广州打造成为世界软件创新名城注入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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