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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查询到 14 条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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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花都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区院联合资助项目申报最高补贴5万

根据《花都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区院联合资助项目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区院联合资助项目工作方案》),现开展2025年花都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区院联合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区财政资金每项补助不超过5万元,年度支持不超过30项,其中区人民医院不超过15项、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不超过9项、区妇幼保健院(胡忠医院)不超过6项。
发布时间: 2024-03-27|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3-27 / 2024-04-26
2024-04-26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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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凡在我市安装、使用的充电设施产品应当符合国家产品标准的要求,需取得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标准符合型合格报告;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还应当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投资建设主体应当查验上述证书、报告,并存档备查。
发布时间: 2024-03-11|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3-11 / 2024-04-12
2024-04-12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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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凡在我市安装、使用的充电设施产品应当符合国家产品标准的要求,需取得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标准符合型合格报告;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还应当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投资建设主体应当查验上述证书、报告,并存档备查。
发布时间: 2024-02-27|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2-27 / 2024-04-03
2024-04-03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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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开展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凡在我市安装、使用的充电设施产品应当符合国家产品标准的要求,需取得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标准符合型合格报告;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还应当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投资建设主体应当查验上述证书、报告,并存档备查。
发布时间: 2024-02-27|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9-25 / 2024-10-17
2024-10-17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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