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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人工智能产业及赋能新型工业化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面向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底座、“人工智能+制造”、智能产品装备、共性基础支撑等重点方向,发掘培育一批技术创新强、应用落地快、典型示范好的关键技术和产品,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组织遴选入围单位,并发布入围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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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实施新一代人工智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根据重大专项阶段性实施计划部署,现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申报。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项办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和组织论证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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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 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设立“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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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颠覆性技术创新重点专项作为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试验田”,由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作为承接专项具体管理的机构,创新科技攻关的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加速培育颠覆技术创新,抢占科技战略制高点。专项定位于探索型、培育型专项,不设项目或课题指南。中心组建颠覆性技术创新网络,采取开放发现、常态选拔、及时立项、动态优化、滚动支持等机制实施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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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作为创始成员国正式签署SKA天文台公约,同期国务院批准科技部设立SKA专项,现开展平方公里阵列射电望远镜(SKA)专项项目申报。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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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重大研究计划瞄准工业互联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围绕未来工业互联网的重大核心科学问题,打通未来工业互联网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最先一公里”和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市场化应用的“最后一公里”,为我国工业互联网发展水平走在国际前列奠定理论和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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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 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设立“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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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 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设立“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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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城镇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每个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申报重点专项的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内地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内地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前,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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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意见征求工作已开始。2024 年度指南围绕:极端制造领域、医工领域、信息领域、交通工程领域、可再生能源领域、材料领域、海洋领域7个重点领域进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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