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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推动荔湾区科技企业、科创载体、研发机构发展,更好实现科技与产业融合,为努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提供支撑。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区科技部门推荐和区政府同意,对我区产业带动性较强的企业或项目,按不超过经核定的研发费的10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财政经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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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区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区都市工业加速、持续、创新发展;打造现代化、专业化综合型现代都市工业园,提升都市工业集聚效应,提高本区都市工业竞争力。经专家评审首年已获得产业用房补助项目,第二年、第三年年产值增长率未达到50%的当年不予扶持;已获产业用房补助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条扶持。前述获得产业用房补助项目,年度产值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15亿元,可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政策有效期内达到多个奖励档次的,以补差额的方式按最高档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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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聚集。股权投资:立项后3年内(立项时间以项目一期合同起始时间为准),经区受托管理机构评估、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给予最高1000万区财政资金直接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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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对坚持制造业当家、扩大有效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措施。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银行总行继续开展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支持领域再次拓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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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奋力推动一季度工业实现“开门红”“开门稳”,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对 2024 年第一季度实现月度纳统,且实际产值达到 5000 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 40 万元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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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港澳青年来南沙区发展提供优质环境、便利服务和有力保障,支持港澳青年施展才华、追梦圆梦,促进港澳青年更好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发展,努力把南沙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对在南沙区注册成立并符合一定条件的港澳青创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创业成长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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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广州市白云区农业龙头企业(以下简称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工作,加强对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运行监测,优化农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加快发展现代都市农业。鼓励企业实施品牌战略,首次获得“广州市白云区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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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的引导带动作用,规范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的运行管理,现组织开展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申报工作。每支子基金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引导基金出资额不高于2亿元人民币;子基金中广州市、区两级财政出资总额占子基金总规模的比例不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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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巩固提升制造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顶梁柱”作用,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实施制造业投资奖励项目,组织相关部门按职责和规定对支持项目进行评审、入库、资金分配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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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绿色低碳发展的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对新设立或迁入花都区的金融业各类机构,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落户奖励,实缴资本20亿元以上的,奖励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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