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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制造业当家,高水平谋划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以及市委市政府“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工作部署,推动南沙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业投资奖励,对实施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增资扩产、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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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制造业当家,高水平谋划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以及市委市政府“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工作部署,推动南沙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业投资奖励,对实施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增资扩产、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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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制造业当家,高水平谋划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以及市委市政府“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工作部署,推动南沙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业投资奖励,对实施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增资扩产、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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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促进我区经济加快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设立引进外资奖,对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按照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不超过1.5%的比例予以扶持,单个企业最高扶持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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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区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区都市工业加速、持续、创新发展;打造现代化、专业化综合型现代都市工业园,提升都市工业集聚效应,提高本区都市工业竞争力。经专家评审首年已获得产业用房补助项目,第二年、第三年年产值增长率未达到50%的当年不予扶持;已获产业用房补助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条扶持。前述获得产业用房补助项目,年度产值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15亿元,可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政策有效期内达到多个奖励档次的,以补差额的方式按最高档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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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关于促进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工信规字〔2022〕4号,对新引进并入驻“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大厦或园区,且实缴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的企业,租用办公用房、生产用房且自用的,在本办法有效期内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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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关于促进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工信规字〔2022〕4号,对新引进并入驻“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大厦或园区,且实缴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的企业,租用办公用房、生产用房且自用的,在本办法有效期内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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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优化美妆市场供给,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激活“美丽经济”,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美妆产业集群。培育世界一流标杆企业,鼓励企业成长壮大,对美妆业务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20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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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奋力推动一季度工业实现“开门红”“开门稳”,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对 2024 年第一季度实现月度纳统,且实际产值达到 5000 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 40 万元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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