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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我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集聚产业领域的领军人才,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持计划的统筹和协调工作,区科工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区发改局、区住房建设园林局、区商务投促局、区文广旅体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区财政局负责保障落实有关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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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壮大旅游市场主体,培育旅游业态,释放旅游消费潜力,促进南沙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大湾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对新注册或新迁入的且连续经营2年以上、年营业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旅行社,给予一次性40万元奖励。创优评级奖,对新获评国家5A级、4A级、3A级的旅游景区,分别给予8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通过复评保留相应等级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20万元、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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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广州市现代供应链的发展,现面向全市组织开展广州市重点供应链服务企业的申报工作。供应链服务企业按生产制造型、商贸流通型和网络平台型进行分类认定。认定为重点供应链服务企业的,市物流发展和供应链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等部门予以政策支持。 重点供应链服务企业的认定有效期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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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建设,规范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工作,本办法所指区级农业龙头企业,是指在天河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种业、农业科技服务和其他涉农产业为主业,在企业规模、带动力和竞争力等方面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区政府认定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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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工作,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在规划布局、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政府采购、试点示范、金融服务、品牌宣传等方面对绿色制造名单单位提供支持。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积极运用财政、产业、土地、规划、金融、税收、用能等政策,持续提升绿色制造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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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我区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进一步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本办法所指区级农业龙头企业,是指注册地在广州市番禺区行政区域内,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种业、观光休闲农业、农业科技服务、特种养殖和其它涉农产业为主业,在企业规模、带动力、竞争力等方面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区政府确认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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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育行业龙头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品牌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推进企业线上线下经营,提升企业会员管理水平,拓展企业私域流量。鼓励电商、生活服务平台降低小微企业入驻条件,降低线上运营成本。依托线上平台推进相关行业免费课程培训、直播带货、产品孵化等数字化赋能。鼓励金融、电商、支付平台等机构与商务领域居民生活服务企业合作,推出市场化促销措施,激发消费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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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现组织开展创新环境计划2025年度科普专题(科普品牌项目)。支持项目包括粤港澳大湾区科普交流合作项目、科学传播与科学教育讲坛项目、广州地区科普讲解大赛及科学实验展演汇演选拔赛项目等,最高支持经费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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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凡在我市安装、使用的充电设施产品应当符合国家产品标准的要求,需取得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标准符合型合格报告;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还应当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投资建设主体应当查验上述证书、报告,并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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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凡在我市安装、使用的充电设施产品应当符合国家产品标准的要求,需取得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标准符合型合格报告;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还应当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投资建设主体应当查验上述证书、报告,并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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