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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入库申报的资助标准是中央、省、市三级资金累计按照不超过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核定投入的50%给予补助,其中数字化水平等级达到二级的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60万元,三级的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四级的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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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制造业当家,高水平谋划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以及市委市政府“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工作部署,推动南沙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业投资奖励,对实施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增资扩产、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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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制造业当家,高水平谋划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以及市委市政府“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工作部署,推动南沙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业投资奖励,对实施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增资扩产、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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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对2022年,对2021年小升规企业,以及2020年小升规后2021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进行奖励;2023年,对2022年小升规企业,以及2021年小升规后2022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进行奖励;2024年,对2023年小升规企业,以及2022年小升规后2023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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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广州市进一步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穗府办规〔2023〕12号)相关文件精神,巩固提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在天河区经济发展中的核心支撑地位,实现产业能级提升、结构优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壮大实体经济发展根基。支持核心软件攻关,鼓励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研发基础软件、开源软件、工业软件等领域的首版次软件产品。对获得国家、省、市科技部门或工信部门立项资助,并新通过验收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按项目获得上级扶持资金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支持。其中,国家级项目最高100万元,省级项目最高50万元,市级项目最高3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支持最高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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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广州市进一步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穗府办规〔2023〕12号)相关文件精神,巩固提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在天河区经济发展中的核心支撑地位,实现产业能级提升、结构优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壮大实体经济发展根基。支持核心软件攻关,鼓励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研发基础软件、开源软件、工业软件等领域的首版次软件产品。对获得国家、省、市科技部门或工信部门立项资助,并新通过验收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按项目获得上级扶持资金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支持。其中,国家级项目最高100万元,省级项目最高50万元,市级项目最高3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支持最高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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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广州市进一步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穗府办规〔2023〕12号)相关文件精神,巩固提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在天河区经济发展中的核心支撑地位,实现产业能级提升、结构优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壮大实体经济发展根基。支持核心软件攻关,鼓励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研发基础软件、开源软件、工业软件等领域的首版次软件产品。对获得国家、省、市科技部门或工信部门立项资助,并新通过验收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按项目获得上级扶持资金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支持。其中,国家级项目最高100万元,省级项目最高50万元,市级项目最高3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支持最高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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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广州市进一步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穗府办规〔2023〕12号)相关文件精神,巩固提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在天河区经济发展中的核心支撑地位,实现产业能级提升、结构优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壮大实体经济发展根基。支持核心软件攻关,鼓励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研发基础软件、开源软件、工业软件等领域的首版次软件产品。对获得国家、省、市科技部门或工信部门立项资助,并新通过验收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按项目获得上级扶持资金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支持。其中,国家级项目最高100万元,省级项目最高50万元,市级项目最高3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支持最高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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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广州市“12218”、天河区“12126”现代化产业体系有关部署要求,推动天河区科技服务、专业服务数智化、规模化、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助推天河区高端专业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进一步提升能级、优化结构,加速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对其他高端专业服务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500万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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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和鼓励我区企事业单位及除政府单位外的公共服务组织、个人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质量强国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精神,在质量、标准、品牌、检验检测、认证活动中作出积极贡献,包括项目、成果、活动等。品质工程建设扶持,鼓励树立优质工程理念,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不断提升黄埔工程质量和品牌,对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称号的项目建设单位给予50万元一次性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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