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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研究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导向作用,2025年省科技厅、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与南沙区设立了联合基金,现启动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南沙联合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本年度南沙联合基金设立青年基金项目、地区培育项目、重点项目、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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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挖掘一批创新性强、成长速度快、发展潜力大的广州独角兽创新企业,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新方式、新引擎,着力推动广州新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将继续开展发现广州独角兽创新企业活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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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项目主要包含贷款贴息、应收账款融资奖励、2023年“创客广东”大赛项目。项目一经审核通过,最高可获资助6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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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服务和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以及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在本办法有效期内分别给予年度最高80万元(累计最高240万元)、年度最高60万元(累计最高180万元)以及年度最高20万元(累计最高60万元)的关键人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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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荔湾区标准化战略实施,规范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是推动荔湾区标准化战略实施。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制修订的,分别资助不超过10万、6万、5万、4 万、4 万元;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制修订的,分别资助不超过4万、3万、2 万、1 万、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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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产业数字化,优化产业链生态和要素,推动产业互联网融通应用,培育产业新动能和增长极,对列入国家试点示范项目的工业互联网平台,采取事后资助方式,按不超过平台建设投入总额的30%予以平台建设企业资助,其中,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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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对经认定(复核)的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每家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扶持;对经认定(复核)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家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扶持。对经认定(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家给予50万元一次性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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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专项资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对下级政府的返还性支出、财力性转移支付和按固定标准分配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等。经审核符合新增设立条件的专项资金,原则上由省财政部门呈报分管财政的省领导审批。其中,新增总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报省长审批;新增总额5亿元(含)以上的,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新增总额20亿元(含)以上,或单项拨付某地或某部门资金10亿元(含)以上的,提交省政府党组会议审议;新增总额100亿元(含)以上的,提请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属于按已定政策和标准落实资金的事项,不需专题上会审议,可按程序列入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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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要求及“百千万高质量发展工程”有关工作部署,坚持实体优先、创新引领,打通“科学技术化、技术产品化、产品产业化、产业资本化”路径,从制度上落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科技企业全周期发展支持体系,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在提升科技自立自强能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继续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领头羊和火车头作用,特制定以下措施。符合市目录要求的产品,对同一家企业的同一个装备产品按不超过单台(套)销售价格的3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单台设备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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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抓牢抓实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大力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推动南沙经济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全力打好经济翻身仗。对2025年第一季度产值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工业经营主体,给予10万元基础奖励,并按照产值每新增1亿元奖励10万元的标准给予增量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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