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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 (绿色循环发展)本次项目入库分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 2 个方向。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珠三角地区奖励额度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额的 20%,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奖励额度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额的 30%,且下限不低于 60 万元,上限不超过1000 万元。对获得“粤港清洁生产优越伙伴(制造业)”和“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标志的企业分别给予 8 万元、5 万元的一次性直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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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 (绿色循环发展)本次项目入库分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 2 个方向。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珠三角地区奖励额度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额的 20%,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奖励额度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额的 30%,且下限不低于 60 万元,上限不超过1000 万元。对获得“粤港清洁生产优越伙伴(制造业)”和“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标志的企业分别给予 8 万元、5 万元的一次性直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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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发展)项目入库分为支持工业设计载体创新建设、支持设计成果产业化等2个方向。研究院项目按照省级工业设计研究每家支持不超过400 万元,省级研究院成功创建国家研究院后每家再支持不超过600 万元,按照认定的级别直接进行奖补,奖补的经费应用于研究院建设所投入的仪器设备。设计服务项目按照不超过服务合同签约费用的 30%奖补,支持 5 家左右企业、机构集中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整体设计服务,每家企业(机构)支持不低于 100 万元,不超过 1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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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发展)项目入库分为支持工业设计载体创新建设、支持设计成果产业化等2个方向。研究院项目按照省级工业设计研究每家支持不超过400 万元,省级研究院成功创建国家研究院后每家再支持不超过600 万元,按照认定的级别直接进行奖补,奖补的经费应用于研究院建设所投入的仪器设备。设计服务项目按照不超过服务合同签约费用的 30%奖补,支持 5 家左右企业、机构集中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整体设计服务,每家企业(机构)支持不低于 100 万元,不超过 1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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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对2022年,对2021年小升规企业,以及2020年小升规后2021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进行奖励;2023年,对2022年小升规企业,以及2021年小升规后2022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进行奖励;2024年,对2023年小升规企业,以及2022年小升规后2023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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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创新专题)入库是为加强我省产业创新能力建设而设立的,本次项目入库分为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等3类用途。最高资助金额为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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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创新专题)入库是为加强我省产业创新能力建设而设立的,本次项目入库分为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等3类用途。最高资助金额为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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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耕细作、创新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助力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对于未获得过专精特新“小巨人”奖补的企业,珠三角地区每家企业一次性奖补12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家企业一次性奖补150万元。对已获得过专精特新“小巨人”奖补的企业,根据“同一家企业同时或先后评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不得重复奖励”的要求,为体现对企业的梯度培育,按照就高奖补的原则进行一次性差额奖补,即:珠三角地区的企业每家可再获得20万元一次性奖补,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企业每家可再获得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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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培育优质企业的决策部署,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引导和推动优质企业加快突破核心关键技术,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补齐产业链关键环节短板,并在若干战略性产业领域形成竞争优势,努力锻造长板,推动我省迈向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设立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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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进工业节水工作,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现开展2024年度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工作。重点围绕火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以列入2024年度国家、省、市三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中的企业为重点对象,推动企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对标建设,并组织开展节水型企业评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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