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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22〕13号)有关精神,积极落实《广东省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粤府办〔2025〕6号)有关要求,抢抓人工智能发展重大战略机遇,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形成技术引领、场景驱动、生态协同的高质量发展格局,高质量推进广州南沙国际数港建设。现开展南沙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兑现工作,每家企业最高奖励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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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22〕13号)有关精神,积极落实《广东省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粤府办〔2025〕6号)有关要求,抢抓人工智能发展重大战略机遇,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形成技术引领、场景驱动、生态协同的高质量发展格局,高质量推进广州南沙国际数港建设。现开展南沙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兑现工作,每家企业最高奖励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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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22〕13号)有关精神,积极落实《广东省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粤府办〔2025〕6号)有关要求,抢抓人工智能发展重大战略机遇,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形成技术引领、场景驱动、生态协同的高质量发展格局,高质量推进广州南沙国际数港建设。现开展南沙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兑现工作,每家企业最高奖励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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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集聚创新资源,培育软件新生态,打造示范应用,夯实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基础。支持企业壮大发展。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以上的信软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营业收入逐级达到奖励标准的,奖励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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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入库申报的资助标准是中央、省、市三级资金累计按照不超过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核定投入的50%给予补助,其中数字化水平等级达到二级的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60万元,三级的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四级的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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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30 条为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生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新设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本办法有效期内首次统计达到规模以上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经认定分别给予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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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师生创业”,是指港科大(广州)认定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等人员(以下简称创业师生)通过成立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创业活动。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项目的单个项目总支持金额分为100万元、200万元和400万元三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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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抓牢抓实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大力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推动南沙经济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全力打好经济翻身仗。对2025年第一季度产值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工业经营主体,给予10万元基础奖励,并按照产值每新增1亿元奖励10万元的标准给予增量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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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申报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的决策部署,支持企业开展“四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基础软件、工业软件采购及软硬件定制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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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促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对申报周期内获得指定奖项或达到特定条件的高价值专利、商标给予扶持,以后补助方式进行扶持获得中国专利奖的,金奖每项不超过100万元、银奖不超过50万元、优秀奖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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