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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查询到 65 条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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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第三期博士后招录奖励最高补贴5万

为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面向本区中小企业每年遴选不超过10名新星企业家,按照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分设一、二、三档资助,申请单位为本区企业、民办非企业或机构。机构指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参与签订共建(或合作)协议支持建设的科研院所和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或国家实验室(含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依托单位,高水平创新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科研院所。
发布时间: 2024-09-06|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政策
申报日期: 2024-09-10 / 2024-09-20
2024-09-2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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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第三期申请博士后招录奖励(人才高质量发展30条)最高补贴50万

为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面向本区中小企业每年遴选不超过10名新星企业家,按照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分设一、二、三档资助,申请单位为本区企业、民办非企业或机构。机构指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参与签订共建(或合作)协议支持建设的科研院所和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或国家实验室(含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依托单位,高水平创新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科研院所。
发布时间: 2024-09-06|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政策
申报日期: 2024-09-10 / 2024-09-20
2024-09-2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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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第三期申请博士后奖励(人才高质量发展30条)最高补贴10万

为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面向本区中小企业每年遴选不超过10名新星企业家,按照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分设一、二、三档资助,申请单位为本区企业、民办非企业或机构。机构指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参与签订共建(或合作)协议支持建设的科研院所和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或国家实验室(含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依托单位,高水平创新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科研院所。
发布时间: 2024-09-06|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孵化载体
申报日期: 2024-09-10 / 2024-09-20
2024-09-2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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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2023年院士工作站项目申报指南

适用对象为在我区重点扶持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都市工业、建筑业、文化、现代种业等)以及基础教育、卫生健康等领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工作就业的各类人才和相关用人单位。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未来产业(未来健康、未来信息、未来制造)等领域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
发布时间: 2024-06-17|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孵化载体
申报日期: 2023-06-25 / 2023-08-24
2023-08-24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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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2023年博士后站和博士工作站项目

适用对象为在我区重点扶持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都市工业、建筑业、文化、现代种业等)以及基础教育、卫生健康等领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工作就业的各类人才和相关用人单位。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未来产业(未来健康、未来信息、未来制造)等领域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
发布时间: 2024-06-17|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孵化载体
申报日期: 2023-06-25 / 2023-08-24
2023-08-24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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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沙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扶持资金的通知第一批

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激发社会组织创新活力,本区单独社会组织党组织通过自建被审定评为国家、省、市、区级党建工作示范基地(点)的,分别给予该社会组织20万元、16万元、12万元、8万元的一次性建设经费奖励。同时获得多级荣誉的,按照较高级进行奖励;跨年度获得多级荣誉的,按照差额的原则进行补发奖励。每个社会组织同级荣誉只奖励一次。
发布时间: 2024-05-22|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5-23 / 2024-05-29
2024-05-29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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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沙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扶持资金第二批

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激发社会组织创新活力,本区单独社会组织党组织通过自建被审定评为国家、省、市、区级党建工作示范基地(点)的,分别给予该社会组织20万元、16万元、12万元、8万元的一次性建设经费奖励。同时获得多级荣誉的,按照较高级进行奖励;跨年度获得多级荣誉的,按照差额的原则进行补发奖励。每个社会组织同级荣誉只奖励一次。
发布时间: 2024-05-22|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6-11 / 2024-06-21
2024-06-21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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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第二期申请博士后设站资助(人才10条2.0)最高补贴50万

为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面向本区中小企业每年遴选不超过10名新星企业家,按照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分设一、二、三档资助,申请单位为本区企业、民办非企业或机构。机构指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参与签订共建(或合作)协议支持建设的科研院所和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或国家实验室(含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依托单位,高水平创新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科研院所。
发布时间: 2024-05-16|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孵化载体
申报日期: 2024-05-20 / 2024-05-31
2024-05-31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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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第二期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人才10条2.0)最高补贴15万

为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面向本区中小企业每年遴选不超过10名新星企业家,按照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分设一、二、三档资助,申请单位为本区企业、民办非企业或机构。机构指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参与签订共建(或合作)协议支持建设的科研院所和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或国家实验室(含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依托单位,高水平创新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科研院所。
发布时间: 2024-05-16|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产业专项
申报日期: 2024-05-20 / 2024-05-31
2024-05-31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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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第二期申请国际博士后特别资助(人才10条2.0)最高补贴10万

为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面向本区中小企业每年遴选不超过10名新星企业家,按照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分设一、二、三档资助,申请单位为本区企业、民办非企业或机构。机构指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参与签订共建(或合作)协议支持建设的科研院所和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或国家实验室(含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依托单位,高水平创新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科研院所。
发布时间: 2024-05-16|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政策
申报日期: 2024-05-20 / 2024-05-31
2024-05-31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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