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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造广州东部中心“现代活力核”的历史机遇,落实广州市重点产业人才开发培育工作要求,进一步支持重点产业项目吸引集聚人才,强化人才对产业发展的支撑效能,加快推动东部中心建设,特实施“增城区重点产业项目人才护航计划”。遵循市场认可原则,按照人才所在企业奖励年度支付给人才工资薪金总额6%的比例给予人才一次性资金奖励(按百留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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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面向本区中小企业每年遴选不超过10名新星企业家,按照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分设一、二、三档资助,申请单位为本区企业、民办非企业或机构。机构指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参与签订共建(或合作)协议支持建设的科研院所和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或国家实验室(含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依托单位,高水平创新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科研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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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加强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与合作,202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将继续实施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同时,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2025年将首次开展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最高资助36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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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加强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与合作,202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将继续实施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同时,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2025年将首次开展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最高资助36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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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加强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与合作,202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将继续实施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同时,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2025年将首次开展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最高资助36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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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加强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与合作,202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将继续实施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同时,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2025年将首次开展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最高资助36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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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实施“广聚英才计划”,加快构筑具有高度竞争力,设立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每年选派不超过100名优秀学生赴国外高等院校深造,本项目资助对象分为意向培养留学人员和定向培养留学人员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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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党管人才原则,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结合本区实际,对海外尖端人才,给予最高15亿元项目扶持。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000万元创业资助和最高1000万元投资奖励,对创业英才,给予最高100万元项目奖励。对本区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科研院所选派青年人才到国(境)外知名高校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国际博士联合培养,定向回本区工作的人才,给予最高6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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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不再按照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分配指标的方式进行资助,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实施分档分类资助。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人民币(另外配套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每人8万元),2023年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人民币,2023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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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着力集聚一大批高层次人才,对领军人才、杰出人才、优秀人才、菁英人才,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人才奖励。鼓励通过项目合作、顾问指导、定期服务等形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按照不超过劳务报酬的50%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人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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