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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6年广州市推动外贸保稳提质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事项资金申报工作,制定本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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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促进我区经济加快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转型升级,对实施经备案技术改造或增资扩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企业,按项目设备和工器具购买金额的12%分期给予扶持,每个项目最高3000万元,单个企业仅可享受一次扶持。同一项目不可同时享受本款与前款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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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部署,进一步规范使用和管理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项目协同示范作用,推动广州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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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申报中
加快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推进广州市商业网点高标准建设,提升商贸主体能级,现开设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业网点建设专题申报。针对推进商业功能区(街)智慧化建设、支持专业市场改造提升、培育重点供应链服务企业等项目展开扶持,支持金额最高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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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共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增强国际航运物流枢纽功能,系统推进“五港”联动发展策略,推动“海港”高质量发展,提高本区对航运物流企业的吸引力,营造良好的航运物流产业发展环境。对通过国际航行汽车滚装船舶经南沙汽车口岸进出口汽车的水上运输企业,每挂靠一次给予最高20万元的航线奖励。该项奖励年度兑现总金额最高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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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广州市扎实稳住经济基本盘促进批发零售业发展的工作部署,现开展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消费促进专题申报工作,针对扶持零售业发展项目、住宿餐饮业新增限额以上企业奖励等项目展开扶持,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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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商务部“继续扩大开放,完善支持政策”号召,增强外资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快实现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生产用房租金补贴,对本办法有效期内,新落户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含)、没有自有厂房的外商投资企业,政策有效期内实现规模以上起,在区内租赁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用于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的,按场地租金及物业费市场评估价格50%予以补贴,企业当年获得生产用房租金补贴不得超出企业实际租金支出,补贴期限为3年,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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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市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加强出口信用风险保障,我局制定广州市外贸稳增长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事项资金申报指南,对在我市登记注册,自主向已在省商务厅备案从事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并已缴纳保费的企业,且有开展货物出口业务的,给予一定比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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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引进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按照现行招商政策给予支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获评企业按相关政策给予支持。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发展,择优遴选一定数量的跨境电商“麒麟”企业(B2B和B2C平台、第三方服务企业),对首次进入名单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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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开展“品牌出海”,打造商品品牌和平台品牌,做强自有渠道,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现开展跨境电商“品牌出海”企业评定。遴选一定数量的优秀跨境电商‘品牌出海’企业,对其借助社交媒体、搜索引擎、跨境直播、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等方式开展品牌推广产生的实际费用,给予不超过推广费用50%的资金扶持,单个企业每年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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