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已结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促进我区经济加快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对当年产值30亿元以上且正增长的企业,按其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6%给予扶持,最高1000万元。对当年产值30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3%以上、产值10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5%以上、产值5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8%以上、产值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企业,按其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对比前两年度最高值存量部分的9%、增量部分的60%给予扶持,存量部分最高扶持2000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促进我区经济加快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对当年产值30亿元以上且正增长的企业,按其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6%给予扶持,最高1000万元。对当年产值30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3%以上、产值10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5%以上、产值5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8%以上、产值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企业,按其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对比前两年度最高值存量部分的9%、增量部分的60%给予扶持,存量部分最高扶持2000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引导创新创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构建良好的科技创新创业生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新水平。符合条件的孵化器可申请我区国际合作专项扶持,对有国际影响力的境外孵化器在我区设立分支孵化机构,经市级或以上科技主管部门新认定后,按其场地租金、改造及设施购置等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扶持包含获得国家和省、市专利奖、商标奖的,按照国家级100%、省级70%、市级50%的标准给予配套扶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的资助;获评国家和省、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30万元、20万元、10万元。鼓励企业申报国家和省、市知识产权项目。对获得国家和省、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立项资助且对本区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项目,采取后补助的方式予以配套,最高500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扶持包含获得国家和省、市专利奖、商标奖的,按照国家级100%、省级70%、市级50%的标准给予配套扶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的资助;获评国家和省、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30万元、20万元、10万元。鼓励企业申报国家和省、市知识产权项目。对获得国家和省、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立项资助且对本区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项目,采取后补助的方式予以配套,最高500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扶持包含获得国家和省、市专利奖、商标奖的,按照国家级100%、省级70%、市级50%的标准给予配套扶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的资助;获评国家和省、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30万元、20万元、10万元。鼓励企业申报国家和省、市知识产权项目。对获得国家和省、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立项资助且对本区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项目,采取后补助的方式予以配套,最高500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引导创新创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构建良好的科技创新创业生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新水平。符合条件的孵化器可申请我区国际合作专项扶持,对有国际影响力的境外孵化器在我区设立分支孵化机构,经市级或以上科技主管部门新认定后,按其场地租金、改造及设施购置等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产值首次超过10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75亿元、50亿元、2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上述奖励分两年平均支付,若第二年产值低于达标当年产值,则取消剩余部分奖励。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