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申报中
广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入库申报的资助标准是中央、省、市三级资金累计按照不超过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核定投入的50%给予补助,其中数字化水平等级达到二级的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60万元,三级的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四级的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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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产值首次超过10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75亿元、50亿元、2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上述奖励分两年平均支付,若第二年产值低于达标当年产值,则取消剩余部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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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项目主要包含贷款贴息、应收账款融资奖励、2023年“创客广东”大赛项目。项目一经审核通过,最高可获资助6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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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的决策部署,对新购置设备的支持范围从生产设备扩大到企业自用的用能设备、配电设备及配套软件。该项措施省、市政策衔接实施,奖励比例尽量保持一致,单个项目奖励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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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细化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加快构建“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我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整车企业加速量产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新车型,对于新量产上市的新能源(含混合动力)乘用车、商用车车型,按不同品类给予每个车型不超过3000万元奖励;对以上乘用车、商用车新车型首个完整年度产量分别超过3万辆、1000辆并符合相关条件的,按每个车型分档次给予不超过1亿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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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入库申报的资助标准是中央、省、市三级资金累计按照不超过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核定投入的50%给予补助,其中数字化水平等级达到二级的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60万元,三级的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四级的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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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抓牢抓实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大力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推动南沙经济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全力打好经济翻身仗。对2025年第一季度产值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工业经营主体,给予10万元基础奖励,并按照产值每新增1亿元奖励10万元的标准给予增量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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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的决策部署,对新购置设备的支持范围从生产设备扩大到企业自用的用能设备、配电设备及配套软件。该项措施省、市政策衔接实施,奖励比例尽量保持一致,单个项目奖励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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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创建“国家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国家核心软件发展先导区”“国家区块链发展先导区”,打造世界软件创新名城,引导骨干企业部署一批基础性、前瞻性开源项目,建设优秀开源社区。支持企事业单位建设开源平台、开源社区、代码托管及开发测试平台等,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事后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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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的决策部署,对新购置设备的支持范围从生产设备扩大到企业自用的用能设备、配电设备及配套软件。该项措施省、市政策衔接实施,奖励比例尽量保持一致,单个项目奖励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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