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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查询到 34 条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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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支持(促进新型消费18条)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促进我区经济加快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转型升级,对实施经备案技术改造或增资扩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企业,按项目设备和工器具购买金额的12%分期给予扶持,每个项目最高3000万元,单个企业仅可享受一次扶持。同一项目不可同时享受本款与前款扶持。
发布时间: 2026-03-19|广州黄埔开发区商务局|市场拓展
申报日期: 2026-03-23 / 2026-03-27
2026-03-27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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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关于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部署,进一步规范使用和管理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项目协同示范作用,推动广州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发布时间: 2026-02-06|广州市商务局|市场拓展
申报日期: 2026-03-17 / 2026-03-31
2026-03-31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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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消费促进专题(扶持零售业发展项目)最高补贴100万

为落实广州市扎实稳住经济基本盘促进批发零售业发展的工作部署,现开展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消费促进专题申报工作,针对扶持零售业发展项目、住宿餐饮业新增限额以上企业奖励等项目展开扶持,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补助。
发布时间: 2025-08-06|广州市商务局|市场拓展
申报日期: 2025-08-06 / 2025-08-22
2025-08-22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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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扶持办法(2025年修订)最高补贴300万

为响应商务部“继续扩大开放,完善支持政策”号召,增强外资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快实现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生产用房租金补贴,对本办法有效期内,新落户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含)、没有自有厂房的外商投资企业,政策有效期内实现规模以上起,在区内租赁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用于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的,按场地租金及物业费市场评估价格50%予以补贴,企业当年获得生产用房租金补贴不得超出企业实际租金支出,补贴期限为3年,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5-07-15|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市场拓展
申报日期: 2025-08-18 / 2025-08-22
2025-08-22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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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业务年度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入库最高补贴3万

为落实“粤贸全球”计划,进一步发挥资金引导作用,支持我省外贸企业出海抓订单、拓市场。对企业参加《2025 年“粤贸全球”广东商品境外展览平台列表》中的展会(见附件 4),按单个展位展位费不超过 80%的比例、最高不超过 3 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每家企业单个展会最多支持 2 个标准展位(每个标准展位 9 平方米),同一业务年度支持单个企业参加“粤贸全球”展会不超过 5 个,不同国家和地区支持标准略有差异。
发布时间: 2025-04-24|广东省商务厅|市场拓展
申报日期: 2025-01-01 / 2025-12-31
2025-12-31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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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州市外贸稳增长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事项资金

为促进我市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加强出口信用风险保障,我局制定广州市外贸稳增长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事项资金申报指南,对在我市登记注册,自主向已在省商务厅备案从事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并已缴纳保费的企业,且有开展货物出口业务的,给予一定比例的支持。
发布时间: 2025-03-28|广州市商务局|市场拓展
申报日期: 2025-03-28 / 2025-04-18
2025-04-18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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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专题(跨境电商仓储设施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最高补贴150万

对新引进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按照现行招商政策给予支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获评企业按相关政策给予支持。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发展,择优遴选一定数量的跨境电商“麒麟”企业(B2B和B2C平台、第三方服务企业),对首次进入名单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5-03-17|广州市商务局|市场拓展
申报日期: 2025-03-17 / 2025-03-28
2025-03-28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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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东省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贸易救济事项)最高补贴300万

为支持我省企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环境变化产生的不利影响、提升贸易风险防范能力,以促进广东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贸易救济事项),支持类别为贸易摩擦应对研究类、贸易调整援助类,每个企业可同时申请同一类别或跨类别的两个项目,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
发布时间: 2025-01-26|广东省商务厅|市场拓展
申报日期: 2025-01-26 / 2025-03-15
2025-03-1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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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东省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事项)最高补贴60万

广东省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事项)支持扩大技术及技术服务出口、支持境内企业或其境外分支机构与境外客户签订服务外包合同向境外客户提供国际(离岸 下同)外包服务并取得收入的业务活动支持从事ITO 业务的数字贸易龙头企业;给最高不超过 80 万元的资助。
发布时间: 2024-12-25|广东省商务厅|市场拓展
申报日期: 2024-12-25 / 2025-02-25
2025-02-2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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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东省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事项)最高补贴1000万

广东省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完善服务贸易领域公共服务体系事项)支持举办涉外重要展会;支持公共服务平台为服务贸易企业提供供应链管理、知识产权等专业化服务,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核定后安排资金其中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单项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单项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数字服务出口基地不超过 3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12-25|广东省商务厅|市场拓展
申报日期: 2024-12-25 / 2025-02-25
2025-02-2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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