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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开展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省税务局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送的政策享受名单,录入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后,已列入名单企业即可申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发布时间: 2025-07-03|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税费优惠
申报日期: 2025-07-03 / 2026-04-10
2026-04-1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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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省税务局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送的政策享受名单,录入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后,已列入名单企业即可申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发布时间: 2025-06-20|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税费优惠
申报日期: 2025-06-20 / 2026-04-10
2026-04-1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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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省税务局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送的政策享受名单,录入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后,已列入名单企业即可申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发布时间: 2025-06-01|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税费优惠
申报日期: 2025-06-01 / 2026-04-10
2026-04-1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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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东省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省税务局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送的政策享受名单,录入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后,已列入名单企业即可申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发布时间: 2024-07-18|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税费优惠
申报日期: 2024-09-01 / 2025-04-10
2025-04-1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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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广东省报送先进制造业企业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第五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省税务局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送的政策享受名单,录入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后,已列入名单企业即可申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发布时间: 2024-03-04|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税费优惠
申报日期: 2024-03-04 / 2024-03-31
2024-03-31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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