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已结束
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开展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工作。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清单印发后,企业可在当期一并计提前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省税务局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送的政策享受名单,录入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后,已列入名单企业即可申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省税务局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送的政策享受名单,录入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后,已列入名单企业即可申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省税务局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送的政策享受名单,录入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后,已列入名单企业即可申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省税务局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送的政策享受名单,录入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后,已列入名单企业即可申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省税务局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送的政策享受名单,录入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后,已列入名单企业即可申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主要是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及核电项目业主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主要是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及核电项目业主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主要是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及核电项目业主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类)资助,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精神,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主要针对技术类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通过后,给予科技创新进口免税优惠。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