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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金融资本支持我省文化和旅游产业重大项目建设,我厅在统筹现有高端旅游项目发展专项资金和旅游重点建设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的基础上,将相关资金整合为文化旅游产业扶持(重大文旅项目发展)专项资金,并组织开展2025年文化旅游产业扶持(重大文旅项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入库工作,项目补助方式分为直接补助和贷款贴息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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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省旅游发展大会精神,促进数字经济与旅游业深度融合,加快推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 征的智慧旅游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优质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经 研究,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 2024 年度广东省智慧旅游优质项目和培育项目推选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在项 目培育、技术应用、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 对培育项目在下一年度的优质项目申报中给予倾斜,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对优质项目争取配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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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列入国家级文化产业发展相关规划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明确可行,已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对广告业发展有引导推动作用,预期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审核通过后,可获得最高资助额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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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列入国家级文化产业发展相关规划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明确可行,已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对广告业发展有引导推动作用,预期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审核通过后,可获得最高资助额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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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列入国家级文化产业发展相关规划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明确可行,已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对广告业发展有引导推动作用,预期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审核通过后,可获得最高资助额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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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列入国家级文化产业发展相关规划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明确可行,已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对广告业发展有引导推动作用,预期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审核通过后,可获得最高资助额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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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列入国家级文化产业发展相关规划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明确可行,已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对广告业发展有引导推动作用,预期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审核通过后,可获得最高资助额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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