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申报中
为促进广东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支持各地市(不含深圳)组织企业参加 2026 中国(广州)跨境电商交易会,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展展位费给予支持。全省支持总金额不超过 665 万元(不含深圳)。深圳市可参照对深圳企业参展展位费给予支持,具体支持办法由深圳市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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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基地高质量发展,助力全省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制定202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申报指南。支持内容包括组织外贸基地企业抱团开拓国际市场、推进外贸基地区域品牌建设、开展供采对接活动等活动。每个申报主体分别可获最高支持 50万元、30万元、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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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新多元化消费融合场景,优化服务消费市场供给,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有效扩大服务消费,现开展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服务消费新场景事项)项目入库工作。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特色街区、主题乐园打造多业态、复合化服务消费场景和新型消费空间,推动传统购物场所向商品和服务消费多元融合转型,单个项目给予不超过 200 万元的一次性定额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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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专项资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对下级政府的返还性支出、财力性转移支付和按固定标准分配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等。经审核符合新增设立条件的专项资金,原则上由省财政部门呈报分管财政的省领导审批。其中,新增总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报省长审批;新增总额5亿元(含)以上的,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新增总额20亿元(含)以上,或单项拨付某地或某部门资金10亿元(含)以上的,提交省政府党组会议审议;新增总额100亿元(含)以上的,提请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属于按已定政策和标准落实资金的事项,不需专题上会审议,可按程序列入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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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粤贸全球”计划,进一步发挥资金引导作用,支持我省外贸企业出海抓订单、拓市场。对企业参加《2025 年“粤贸全球”广东商品境外展览平台列表》中的展会(见附件 4),按单个展位展位费不超过 80%的比例、最高不超过 3 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每家企业单个展会最多支持 2 个标准展位(每个标准展位 9 平方米),同一业务年度支持单个企业参加“粤贸全球”展会不超过 5 个,不同国家和地区支持标准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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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鼓励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更好发挥标准化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现组织开展“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奖励性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申报类别包括技术标准类与标准宣贯类,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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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我省企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环境变化产生的不利影响、提升贸易风险防范能力,以促进广东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贸易救济事项),支持类别为贸易摩擦应对研究类、贸易调整援助类,每个企业可同时申请同一类别或跨类别的两个项目,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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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事项)支持扩大技术及技术服务出口、支持境内企业或其境外分支机构与境外客户签订服务外包合同向境外客户提供国际(离岸 下同)外包服务并取得收入的业务活动支持从事ITO 业务的数字贸易龙头企业;给最高不超过 80 万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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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完善服务贸易领域公共服务体系事项)支持举办涉外重要展会;支持公共服务平台为服务贸易企业提供供应链管理、知识产权等专业化服务,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核定后安排资金其中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单项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单项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数字服务出口基地不超过 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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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鼓励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更好发挥标准化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现组织开展“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奖励性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申报类别包括技术标准类与标准宣贯类,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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