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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遵循科技创新发展规律,规范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科技创新活动的管理水平和效率,本办法适用的区科技计划项目是指根据全区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创新规划,经一定程序列入区科技计划并获得区财政资金支持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及相关活动,包括竞争性项目和定向组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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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广州市科技孵化载体建设水平,推动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专业化、资本化、国家化、品牌化发展,我局开展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我局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并对通过会议评审的单位组织现场考察,综合会议评审和现场考察情况形成认定建议意见,加大支持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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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现组织开展创新环境计划2025年度科普专题(科普品牌项目)。支持项目包括粤港澳大湾区科普交流合作项目、科学传播与科学教育讲坛项目、广州地区科普讲解大赛及科学实验展演汇演选拔赛项目等,最高支持经费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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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需求,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加强与市产业链链主单位的互动,根据产业创新资源、技术发展水平、产业发展基础等,分类、分年度组织科技攻关。市财政科技经费投入每年每条产业链不超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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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政策实施,明确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及操作规范,适用于企业工商注册地(机构核准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民营及中小企业。合作银行根据本细则为科技型民营及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所产生的贷款本金损失,由本区科技信贷风险资金池承担50%,银行承担50%(纳入上级信贷风险补偿资金项目的,参照本细则第九条),贷款利息损失由合作银行承担。单个企业贷款项目获得区科技信贷风险资金池年度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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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需求,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加强与市产业链链主单位的互动,根据产业创新资源、技术发展水平、产业发展基础等,分类、分年度组织科技攻关。市财政科技经费投入每年每条产业链不超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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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区科技经费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坚持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发挥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激励作用和市场配置各类创新要素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科技金融、前资助、分期资助、后补助、配套支持和奖励等多种财政投入支持方式,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加大企事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力度以进一步巩固企事业单位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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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奋力实现 “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把广州市建设成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向世界展示我国改革开放成就的重要窗口、国际社会观察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深度融合,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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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科技创新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科技创新企业的质量和效益,推动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科技创新中小企业发展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体系尚未完全形成,科技创新中小企业发展速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在数量和发展质量上有待增强,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还不够突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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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科技创新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科技创新企业的质量和效益,推动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科技创新中小企业发展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体系尚未完全形成,科技创新中小企业发展速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在数量和发展质量上有待增强,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还不够突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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