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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多元化科技成果转化投融资体系,规范区直接股权投资资金(以下简称“直投资金”)管理,提高直投资金的使用效益,培育发展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或先进技术服务企业。直投资金作为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以下简称“科创母基金”)的组成部分,遵循“政府引导、科学决策、市场运作、风险容忍”的原则,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区内优质科技企业及重点招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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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政策实施,明确《措施》的具体内容及操作办法,结合本区实际,对2023年当季度营业收入分别达到4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10亿元以上的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分别按其同期营业收入的0.6‰、0.7‰给予扶持,扶持金额分别不超过其同期签立购销合同产生的本区地方经济贡献的90%、100%。依托“政府补贴+企业资源导入”模式,2023年投放4000万元助商惠民消费券,加快消费回补及潜力释放,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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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政策实施,明确《措施》的具体内容及操作办法,结合本区实际,对2023年当季度营业收入分别达到4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10亿元以上的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分别按其同期营业收入的0.6‰、0.7‰给予扶持,扶持金额分别不超过其同期签立购销合同产生的本区地方经济贡献的90%、100%。依托“政府补贴+企业资源导入”模式,2023年投放4000万元助商惠民消费券,加快消费回补及潜力释放,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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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工作,并加强对其运行监测,促进我区高端高质高新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本办法所指区级农业龙头企业,是指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加工流通、农业装备与服务、种业、观光休闲农业、农业科技服务、特种养殖和其它涉农产业为主业,在企业规模、带动力、竞争力等方面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区政府确认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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