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已结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促进我区经济加快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当年产值5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8%以上的工业企业,以产值存量每1亿元给予4万元、产值增量每4000万元给予8万元为基准;当年产值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工业企业,以产值存量每1亿元给予4万元、产值增量每1000万元给予2万元为基准,并结合以上四类企业的综合贡献系数给予扶持,单个企业每年存量部分最高扶持2000万元、增量部分最高扶持3000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便于政策实施,明确《措施》的具体内容及操作办法,结合本区实际,对2023年当季度营业收入分别达到4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10亿元以上的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分别按其同期营业收入的0.6‰、0.7‰给予扶持,扶持金额分别不超过其同期签立购销合同产生的本区地方经济贡献的90%、100%。依托“政府补贴+企业资源导入”模式,2023年投放4000万元助商惠民消费券,加快消费回补及潜力释放,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本意见扶持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包括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通信、基础硬件、物联网及车联网、云计算及大数据、互联网及软件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对新建立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重大产业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经认定,分别一次性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2亿元奖励。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