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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是指从区财政预算中安排,主要用于强化本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资金。鼓励企业申报国家和省、市知识产权项目。对获得国家和省、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立项资助且对本区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项目,采取后补助的方式予以配套,对国家级知识产权项目,按100%标准给予配套资助,最高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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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深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促进高质量发展办法》,通过开展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建设运营工作,为区内重点企业等创新主体提供专利布局分析、咨询、培训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开展针对性知识产权培训课程,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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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深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促进高质量发展办法》,通过开展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建设运营工作,为区内重点企业等创新主体提供专利布局分析、咨询、培训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开展针对性知识产权培训课程,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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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国际一流的知识产权生态示范系统,培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实现知识产权赋能制造业当家、助力高质量发展。支持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平台建设,对本区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建设的知识产权交易或运营平台,按涉本区单位知识产权交易金额的1%给予扶持,每个平台每年最高扶持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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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国际一流的知识产权生态示范系统,培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实现知识产权赋能制造业当家、助力高质量发展。支持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平台建设,对本区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建设的知识产权交易或运营平台,按涉本区单位知识产权交易金额的1%给予扶持,每个平台每年最高扶持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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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国际一流的知识产权生态示范系统,培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实现知识产权赋能制造业当家、助力高质量发展。支持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平台建设,对本区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建设的知识产权交易或运营平台,按涉本区单位知识产权交易金额的1%给予扶持,每个平台每年最高扶持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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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国际一流的知识产权生态示范系统,培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实现知识产权赋能制造业当家、助力高质量发展。支持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平台建设,对本区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建设的知识产权交易或运营平台,按涉本区单位知识产权交易金额的1%给予扶持,每个平台每年最高扶持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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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30 条为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生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新设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本办法有效期内首次统计达到规模以上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经认定分别给予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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