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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查询到 7 条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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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沙区航运物流业扶持政策(第二批)兑现申请工作的通知

为共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增强国际航运物流枢纽功能,系统推进“五港”联动发展策略,推动“海港”高质量发展,提高本区对航运物流企业的吸引力,营造良好的航运物流产业发展环境。对通过国际航行汽车滚装船舶经南沙汽车口岸进出口汽车的水上运输企业,每挂靠一次给予最高20万元的航线奖励。该项奖励年度兑现总金额最高30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5-12-22|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市场拓展
申报日期: 2025-12-23 / 2026-01-06
2026-01-06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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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对2023年度的奖励)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第三批)兑现申请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鼓励商贸服务业主体发展壮大,在本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发展前景好、竞争力强、行业示范效应好,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的商贸服务业市场经营主体。单个经营主体的兑现起点为5万元,最高50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5-08-22|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5-08-25 / 2025-08-29
2025-08-29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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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对2023年度的奖励)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第二批)兑现申请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鼓励商贸服务业主体发展壮大,在本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发展前景好、竞争力强、行业示范效应好,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的商贸服务业市场经营主体。单个经营主体的兑现起点为5万元,最高50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5-04-30|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5-05-09 / 2025-05-16
2025-05-16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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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申报指引最高补贴50万

为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夯实企业稳岗稳产主体责任,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加快各行业领域恢复和发展,推动经济运行进一步回稳向上。鼓励企业扩大投资。对2023年工业投资项目按照在2023年1月至12月期间纳入统计的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00亿元(含)以上,50亿元(含)-100亿元、30亿元(含)-50亿元、10亿元(含)-30亿元、5亿元(含)-10亿元、1亿元(含)-5亿元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发布时间: 2024-07-16|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市场拓展
申报日期: 2024-07-29 / 2024-08-02
2024-08-02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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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2024年度(对2023年的奖励)航运物流业扶持政策(第一批)兑现申请工作的通知

为共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增强国际航运物流枢纽功能,系统推进“五港”联动发展策略,推动“海港”高质量发展,提高本区对航运物流企业的吸引力,营造良好的航运物流产业发展环境。对通过国际航行汽车滚装船舶经南沙汽车口岸进出口汽车的水上运输企业,每挂靠一次给予最高20万元的航线奖励。该项奖励年度兑现总金额最高30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06-21|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6-25 / 2024-07-15
2024-07-1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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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2023年度已认定未兑现完经营贡献奖的总部型企业

为加快推进南沙区重点区域生活服务业的集聚发展,吸引和培育生活服务业主体,提升区域生活服务业品质和等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品牌企业落户奖,对从2018年1月1日起进驻重点区域范围内商业体并实际开业经营的生活服务业品牌企业,给予30万元的落户奖励。
发布时间: 2023-10-11|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资质认定
申报日期: 2023-08-30 / 2023-09-30
2023-09-3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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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2023年度已享受5个年度经营贡献奖的总部型企业

为加快推进南沙区重点区域生活服务业的集聚发展,吸引和培育生活服务业主体,提升区域生活服务业品质和等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品牌企业落户奖,对从2018年1月1日起进驻重点区域范围内商业体并实际开业经营的生活服务业品牌企业,给予30万元的落户奖励。
发布时间: 2023-10-11|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资质认定
申报日期: 2023-08-30 / 2023-09-30
2023-09-3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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