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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的决策部署,支持企业开展“四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基础软件、工业软件采购及软硬件定制开发项目,最高按照项目投入总额的3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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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的决策部署,对新购置设备的支持范围从生产设备扩大到企业自用的用能设备、配电设备及配套软件。该项措施省、市政策衔接实施,奖励比例尽量保持一致,单个项目奖励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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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构建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12136”现代化产业体系,激活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加速形成新质生产力,深化知识产权资本化运用,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每家企业按照实际融资金额最高1%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扶持,每年扶持资金总额最高1800万元。对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实现融资的企业,按其实际融资成本最高50%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扶持,每年扶持资金总额最高2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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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的决策部署,对新购置设备的支持范围从生产设备扩大到企业自用的用能设备、配电设备及配套软件。该项措施省、市政策衔接实施,奖励比例尽量保持一致,单个项目奖励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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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的决策部署,对新购置设备的支持范围从生产设备扩大到企业自用的用能设备、配电设备及配套软件。该项措施省、市政策衔接实施,奖励比例尽量保持一致,单个项目奖励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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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入库申报的资助标准是中央、省、市三级资金累计按照不超过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核定投入的50%给予补助,其中数字化水平等级达到二级的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60万元,三级的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四级的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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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产值首次超过10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75亿元、50亿元、2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上述奖励分两年平均支付,若第二年产值低于达标当年产值,则取消剩余部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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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广州市“12218”、天河区“12126”现代化产业体系有关部署要求,推动天河区科技服务、专业服务数智化、规模化、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助推天河区高端专业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进一步提升能级、优化结构,加速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对其他高端专业服务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500万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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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符合最新版的《广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要求的装备产品,实现销售和量产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原则上按不超过单台(套)装备售价(总成或核心部件按首批次产品销售额)3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套,单台设备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台,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批。同一家企业每一年度累计获得广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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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为强化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巩固工业经济增长势头,确保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对年产值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300亿元、50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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