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工作对象名单的公示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运行管理,促进工程中心高质量发展,助力推动产业科技互促双强,根据《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2〕12号)和年度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程中心年度动态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估对象
2018年(含)以前经省科技厅认定且通过2020年度动态评估的4927家工程中心(具体名单见附件1),以及2023年度动态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的85家工程中心(具体名单见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