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评市级及以上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小区、节水标杆、水效领跑者奖励审核结果公示
根据《黄埔区节约用水奖励办法》(穗埔水规字〔2023〕2号)等相关文件,现对获评市级及以上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小区、节水标杆、水效领跑者奖励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或反映情况的组织或个人需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有效证明材料及联系电话,书面材料需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
2025年7月18日--2025年7月28日
二、受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
受理部门: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B栋220办公室)
联系电话:82112083 ;邮箱:qswj@hp.gov.cn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
2025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