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项目(第十批)资金的通知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
根据《关于东莞市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设立方案》(东经指〔2020〕5号)《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政策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0〕231号)《风险补偿新旧政策衔接工作方案》(东财〔2024〕123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对你们提出的43笔贷款实施风险补偿,列入第十批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项目,立项资助1495.57万元,本期拨付1495.57万元。其中,对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提出的42笔贷款实施风险补偿,立项资助1457.94万元,本期拨付1457.94万元;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提出的1笔贷款实施风险补偿,立项资助37.63万元,本期拨付37.63万元(根据财务拨付惯例,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现将资金直接拨付到银行,请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做好账目处理。执行过程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工信局反映。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