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佛山市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部分项目复核结果的公示
为高标准完成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于2026年2月26日印发《关于2026年加强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6〕18号),要求数字化改造奖补内容应与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实际需求相匹配,并进一步明确奖补范围。我局对佛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佛山市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2024年及2025年9月批次)开展复核工作,现将该批次涉及奖补金额调整的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6月23日至6月29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软件与工业互联网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