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的公示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有关规定,省农业厅组织有关单位对2015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和监测企业进行了评审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征求省委农办以及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商务厅、国土资源厅、科技厅、林业厅、地税局、海洋渔业局、工商局、国税局、供销社、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等单位意见,并按规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报省政府确认。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公布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共633家,名单附后)。原已挂牌的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不在这次公布名单中的,自然丧失“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称号,不再享受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
广东省农业厅
201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