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是由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按照自行规定的标准制定程序制定并发布的标准,由社会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按照社会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社会团体通常包括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需要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行业标准是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其行政管理职责,对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行业标准重点围绕本行业领域重要产品、工程技术、服务和行业管理等需求制定。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国家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对外通报和依据授权批准发布;负责推荐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编号和批准发布。
为进一步发挥标准化试点在推动标准实施、收集标准需求和推广标准化经验等方面的作用,国家标准委决定向各地方集中征集一批2025年度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本年度围绕智慧农业、碳排放、高新技术、服务业、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征集一批试点项目(具体见附件)。国家标准委将分领域、分地区组织试点项目经验交流活动,组织有关试点单位通过实地参观、工作讲解、座谈交流等方式进一步深化试点项目经验总结、提炼和推广。
为促进智慧交通高质量标准供给,充分发挥标准在智慧交通领域的引领作用,重点围绕智慧物流、智慧出行及相关新型基础设施等方向,启动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智慧交通专项)项目征集工作。在试点征集、申报推荐、审核确定、跟踪督导、评估验收等阶段协同推进,鼓励地方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和推动社会资金等共同投入。加大新闻宣传力度,通过现场交流、工作培训、编印典型案例集等方式促进试点经验交流。
为引领商贸流通高质量发展,更好支撑商贸流通降本增效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将本次试点纳入现行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支持政策,积极协调制定配套支持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带动多方投入,通过现场交流会、编印典型案例集等形式,以及“全国质量月”、进博会等活动,对试点经验进行宣传推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引导社会团体制定高质量标准,支持具有法人资格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正式发布实施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团体标准。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
为加快推进智能制造,推广标准化经验,加速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项目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质量基础设施(NQI)专项等项目中标准化成果的应用转化,发挥标准对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引领创新驱动的支撑作用,拟分阶段开展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各地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制定配套政策,对于公布的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在参与国家、省级智能制造相关工作申报时给予优先考虑。
通过三年时间,逐步实现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创新管理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全覆盖。试点企业全面实施ISO56005国际标准,创新管理体系与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深度融合,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全面提高,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涌现出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创新与知识产权融合管理实践案例,培育出一批支撑企业和产业创新发展的高价值核心专利,助力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强企、单项冠军企业和领航企业,有力支撑制造强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
创新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工作机制和模式,推动高新技术标准应用实施,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政策环境,提升企业标准化工作能力和主体地位,加强技术标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标准化理论知识和重要标准的宣贯与培训,提高标准化意识,培养标准化人才队伍。推进科技、标准、知识产权、产业化深度融合发展模式,建立创新体系;开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标准化研究;建立标准实施和监督机制,掌握各环节标准实施情况,对标准适用性及时进行验证评估,持续改进标准体系;加强试点示范项目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发挥试点示范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