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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最高补贴1200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健全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战略部署,进一步促进我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对首次评为国家5A级、4A级、3A级旅游景区的旅游企业,分别给予12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升级档次的,可申请差额奖励。每家企业在本办法有效期内累计奖励不超过1200万元。
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6-03-19

广州市黄埔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特制订本措施。措施规定扶持内容包括落户奖励、培育奖励、 园区奖励、平台奖励、文化设施奖励、品牌奖励、重点活动扶持等七大类,涵盖新设立企业或机构奖励、文化人才工作室或文化创意项目奖励、办公用房补贴、园区认定奖励、文化创意产业重大平台奖励等,最高资助金额300万元。
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5-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