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30 条为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生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新设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本办法有效期内首次统计达到规模以上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经认定分别给予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本办法所称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是指从区财政预算中安排,主要用于强化本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资金。鼓励企业申报国家和省、市知识产权项目。对获得国家和省、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立项资助且对本区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项目,采取后补助的方式予以配套,对国家级知识产权项目,按100%标准给予配套资助,最高500万元。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广东省《关于推动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若干举措》等部署要求,推动广州知识城、广州科学城、广州海丝城、广州国际生物岛“三城一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互促互强,更好服务“12136”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支持物流企业开展厂区设施更新,大规模使用物流机器人、自动分拣设备机器人、立体智能货架等智能装备,搭建货运互联网智慧平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提升厂区形象品质,优化第五立面,政策有效期内遴选5个改造示范标杆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扶持。
为构建国际一流的知识产权生态示范系统,培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实现知识产权赋能制造业当家、助力高质量发展。对已发行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按照发行金额的1%对发行主体给予扶持,每个发行主体每年最高扶持150万元。对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实现融资的企业,按其实际融资金额利息的50%给予扶持,每笔融资最多扶持3年,每个企业每年可申请1笔扶持,每笔扶持最高200万元。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扶持包含获得国家和省、市专利奖、商标奖的,按照国家级100%、省级70%、市级50%的标准给予配套扶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的资助;获评国家和省、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30万元、20万元、10万元。鼓励企业申报国家和省、市知识产权项目。对获得国家和省、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立项资助且对本区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项目,采取后补助的方式予以配套,最高500万元。
为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深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促进高质量发展办法》,通过开展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建设运营工作,为区内重点企业等创新主体提供专利布局分析、咨询、培训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开展针对性知识产权培训课程,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为构建国际一流的知识产权生态示范系统,培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实现知识产权赋能制造业当家、助力高质量发展。支持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平台建设,对本区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建设的知识产权交易或运营平台,按涉本区单位知识产权交易金额的1%给予扶持,每个平台每年最高扶持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