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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知识产权服务业支持项目

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做大经济总量,提升发展质量,尤其加速创新金融、生命健康、现代商贸、数字经济、文化创意、高端专业服务业等“3+3”核心产业集聚发展,围绕各类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要素需求,按照边界清晰、主体突出、生态完善、要素齐备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9-28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

为加快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样板,自 2025 年起,每 3 年启动一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每届创建示范项目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科研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省级知识产权局加强对示范单位的经验总结和推广,支持示范单位分享先进经验和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5-09-17

广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认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便民利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广州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指引》和《广东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9-10

广州市荔湾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最高补贴65万

广州市荔湾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对申报周期内获得指定奖项或达到特定条件的高价值专利、商标,以后补助方式进行扶持;对围绕重点领域开展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作、推动荔湾区产业发展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扶持;对符合知识产权培育要求的企事业单位,以后补助方式扶持,支持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对在知识产权交易场所完成转让、许可,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登记的授权专利,以后补助方式进行扶持等方向,最高资助65万元。
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7-25

广州市黄埔区知识产权服务券最高补贴200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广东省《关于推动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若干举措》等部署要求,推动广州知识城、广州科学城、广州海丝城、广州国际生物岛“三城一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互促互强,更好服务“12136”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支持物流企业开展厂区设施更新,大规模使用物流机器人、自动分拣设备机器人、立体智能货架等智能装备,搭建货运互联网智慧平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提升厂区形象品质,优化第五立面,政策有效期内遴选5个改造示范标杆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扶持。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5-07-23

广州市番禺区知识产权资助项目最高补贴100万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促进本区知识产权事业全面发展,对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1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
番禺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6-27

广州市黄埔区知识产权产学研合作项目最高补贴200万

为构建国际一流的知识产权生态示范系统,培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实现知识产权赋能制造业当家、助力高质量发展。对已发行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按照发行金额的1%对发行主体给予扶持,每个发行主体每年最高扶持150万元。对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实现融资的企业,按其实际融资金额利息的50%给予扶持,每笔融资最多扶持3年,每个企业每年可申请1笔扶持,每笔扶持最高200万元。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5-06-18

广州市越秀区知识产权促进类转移市县专项资金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进一步规范我省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立项审批、使用和监督管理,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能。本细则所称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包括“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及“专利奖励”两个政策任务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5-20

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最高补贴100万

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包括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同一专利已获得广东省专利奖扶持的,按不超过上述对应标准进行差额扶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获评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最高资助100万元。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4-24

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最高补贴300万

为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促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建立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专项资金,分为资助资金和发展资金。资助资金包括专利资助和商标资助项目,最高资助金额总额300万元。发展资金主要用于促进我市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商业秘密保护等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