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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推动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30
浏览量:31

  公 告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告2025年第60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我厅研究起草了《广东省推动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本网站反馈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至10月16日(7个工作日)。

  附件:1.广东省推动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2.关于《广东省推动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的起草说明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9月29日


  附件1

  广东省推动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实施方案

  (2025-2027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百千万工程”工作安排,认真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暨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会、全省海洋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聚焦打造万亿级产业集群,以更大力度、更大规模、更大决心推动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取得更大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疏近用远、生态发展”,加力推进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推动种业、装备、养殖、加工等全产业链协调发展,全面提升现代化海洋牧场组织化、专业化、规模化水平。培优做强海水种业,以抗风浪重力式网箱为主攻方向,适度配建桁架式网箱,力争2025年累计建设重力式网箱8,000个、2026年累计建设10,000个、2027年累计建设12,000个。建设一批水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区,加快推进国家级和省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推广“现代化海洋牧场+”融合发展模式,培育打造“广东鲜品”现代化海洋牧场区域公用品牌。到2027年,力争海水养殖年总产量达到440万吨,海产品加工率提升至33%。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顶层设计与政策支撑体系

  加快搭建现代化海洋牧场“四梁八柱”政策框架,强化顶层设计,完善配套政策,探索出台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管理条例,全面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1.优化海域使用金减免政策。将海域使用金减免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广东省管辖海域内重力式深水网箱、桁架类网箱及养殖平台等现代化海洋牧场项目,降低深远海养殖主体用海成本,提升用海积极性。

  2.完善政策性保险保障。争取提高财政补贴比例,降低养殖主体自缴保费负担;将深远海养殖设施设备纳入现代化海洋牧场政策性保险体系,逐步建立覆盖全面、保障有力的多层次保险机制,力争到2027年实现海水养殖保险覆盖率达到40%。

  3.推动“飞海飞地”政策和区域协同。研究制定“飞海”“飞地”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珠三角地区科技、资金、人才优势,叠加粤东、粤西沿海地市的资源禀赋,推进跨区域协作,激发各地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的积极性。

  4.规范“风渔融合”项目管理。制定“风渔融合”型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指引,突出能源共享、设施共建、功能融合,提升“风渔融合”养殖平台适渔性,统筹海上风电与深远海养殖空间布局,推动一体化开发,全面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和综合效益。

  5.加大重大项目支持力度。大力支持现代化海洋牧场领域的重大种业突破、关键装备研发和科技成果应用,聚焦全产业链核心环节开展协同创新。对具备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计划,在政策支持、资金保障、用海用地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增强科技创新驱动能力。

  6.打造现代化海洋牧场技术创新和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建设柯木塱和南沙东涌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技术创新中心,开展浪涌、水流等环境模拟实验,为鱼类养殖条件研究提供数据支撑,探索建设集生态监测、通信应急、能源补给、数据节点等功能于一体的模块化海洋牧场平台。依托珠海深远海养殖和装备制造优势,叠加广州研发、金融和流通功能,推动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和金融机构集聚,建设集科研攻关、成果孵化、检测认证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打造全产业链示范区,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力。


  (二)推动渔港及渔港经济区建设

  加强现代渔港建设,选取基础好、腹地广、配置全的渔港作为联动渔港,结合渔港经济区建设完善配套经营性设施,系统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7.加强渔港规范管理。督促各地加快制定印发渔港港章,科学划定渔港范围,推进渔港等级认定,争取到2027年完成全省渔港等级认定,明晰渔港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系统提升标准化、数字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8.提速推进国家级和省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按时高质完成5个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年度建设任务,认真做好后续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申报准备工作,推动更多项目获批建设,争取更多中央资金支持。同步推进省级渔港经济区建设,2025年新建不少于6个项目,力争此后每年新增建设2个以上。加快推动解决渔港建设历史遗留问题。

  9.推动渔港与自然保护地协调发展。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积极向国家争取自然保护地内渔港建设与维护的政策支持;指导地市根据实际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渔港依法调出自然保护地范围。对部分已划入核心保护区但具备重要功能的渔港区域,推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的相关调整优化措施落地实施,为渔港的后续使用、升级改造和功能完善创造有利条件。


  (三)坚持“疏近用远、生态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按照“疏近用远”原则,推动传统养殖向科学化、生态化、设施化深远海养殖有序转型。

  10.加快实施“木改塑”。坚持属地管理、分类施策,统筹做好有序退出与转型工作的有效衔接。大力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加大“木改塑”工程推进力度,改造传统木质渔排,推广可回收再利用新型环保网箱,提升养殖设施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改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

  11.优化近海生态转型。坚持近海做“减法”,疏解近海生态环境压力;深远海做“加法”,拓展深远海养殖空间;倡导发展以贝藻养殖为主体的碳汇渔业,推动海洋生态修复与碳汇渔业深度融合,实现海洋渔业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逐步推动保护区实验区碳汇渔业合法化。


  (四)推进深远海养殖装备研发与应用

  落实农业农村部深远海养殖设施设备要求,坚持经济性与适渔性并重,以发展抗风浪重力式网箱为重点,统筹推进养殖装备的研发、建设与管理。

  12.制定重力式网箱建设技术指引。研究制定重力式网箱等建设技术指引,重点明确结构安全性、材料标准、防腐防污性能及锚泊系统设计与防逃逸措施。鼓励集成姿态、水质、锚链张力等智能监测模块。制定腐蚀、疲劳、磨损的定期检测及加固、更换周期等管理规范,推动标准化、智能化生产和规范化运维。

  13.加快核心装备技术提升。加快突破可沉降重力式网箱等新型技术。统筹用好多渠道资金,研发自动投饲、水质环境智能监测与调控、水下洗网换网、智能运输等辅助装备,提升台风防灾减损能力,完善智能运维管理体系。同时,加快新材料和新工艺研发,进一步降低建设成本,提高主体参与积极性。

  14.优化深远海养殖布局。以发展抗风浪重力式网箱为主,适当配建桁架式网箱,作为投料、管理的平台,实现合理搭配、高性价比组合。通过构建“1+N”深远海养殖布局模式,以重力式网箱为核心养殖单元,桁架类网箱或平台为运维支撑节点,推动多功能集成、智能化协同和高效化应用,全面提升深远海养殖综合效益。同时,探索构建以专业化运维保障平台为核心、配套生产性网箱和桁架类设施的综合模式,进一步完善深远海养殖布局体系。

  15.推动人工智能应用。依托“AI+”赋能,推动人工智能在深远海养殖装备研发和应用中的融合发展。重点支持基于AI的智能投饲、水质环境动态监测、鱼群行为识别、病害诊断与预警等模型研发,探索建设智能运维管理平台,实现“监测—研判—调控—服务”的全链条管理。通过人工智能与大数据驱动,全面提升深远海养殖装备的智能化水平和产业效能。


  (五)增强“深蓝种业”核心竞争力

  加强适养品种种质资源保护,加快种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应用,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突破性新品种,提升现代化海洋牧场良种供种能力。

  16.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共享利用。建设广东省海洋水产种质资源数字化档案,探索种质资源共享利用机制,推动相关保种单位和企业种质资源信息汇交和发布,加快海洋水产种质资源的商业化推广。

  17.提升海水苗种生产能力。围绕主导和特色品种,支持育种企业加大投入,建立苗种生产标准技术体系,推进规范化、标准化生产。加快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渔业种业龙头企业。

  18.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鼓励组建企业牵头、科研院所协同推进的创新育种联合体,加快提升企业商业化育种与创新能力。完善良种推广服务体系,加强海水原良种场建设,力争到2027年创建省级及以上海水原良种场累计40个,培育高品质、市场竞争力强的国审新品种达到20个。


  (六)提升养殖技术和产品质量

  围绕深远海养殖全产业链关键环节,强化科技攻关和模式创新,提升海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19.建立主要病害综合防控体系。围绕现代化海洋牧场适养品种的主要病原,研发高效精准的实验室检测和现场快检技术,强化病害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构建广东省适养品种病害数据库。建立重点病害多因子参数预警模型,推动全省“一张图”式风险预警信息发布。加强重点病害防控技术研究与试验。完善病害诊疗专家库,依托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构建水产病害远程辅助诊断服务网,实现快速、实时诊断与预警。

  20.开展饲料攻关,提高鱼类品质。重点支持金鲳鱼、石斑鱼、花鲈、高体鰤、绿鳍马面鲀、鮸鱼等深远海主力品种专用配方饲料升级研发,进一步提高饲料利用率。落实配合饲料替代鲜杂鱼行动,推进差异化饲料开发和应用,提升饲料营养性、安全性和适口性。加快智能化精准投喂技术推广,提升饲料利用效率和鱼类品质。

  21.推广多元化养殖模式。积极推动“鱼-贝-藻”等多营养层级立体生态养殖模式,探索建立高效的“陆海接力”养殖模式,提升海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和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现代化海洋牧场绿色、集约、可持续发展。


  (七)加强海域使用管理

  坚持统筹规划、集约高效,推动相关部门密切协同,向深远海要空间,着力破解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资源瓶颈。

  22.选好、储好、用好养殖海域。自然资源部门指导沿海地级以上市保障网箱建设用海,加快推进海洋产业园(海洋牧场类)建设选址,实施海域使用整体论证和“标准海”供应;生态环境部门指导做好养殖海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农业农村部门督促指导各养殖主体加快推动实际开发和项目落地,切实提升海域资源利用效率。

  23.建立常态化协调联动机制。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海事、生态环境、林业、交通等相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政策衔接和工作联动,形成“一盘棋”推进格局,打造高效便捷的服务通道,持续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对养殖用海、装备下水、项目立项等审批事项,开通绿色通道。


  (八)强化资金保障

  围绕现代化海洋牧场规模化、体系化建设,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保障,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多措并举拓宽资金来源,切实提升建设资金保障能力。

  24.提前储备重点项目。结合各地现代化海洋牧场年度建设计划和资金需求,科学编制项目储备库,提前谋划重点建设任务,夯实财政资金安排基础,提高项目年初预算到位率和资金安排精准度。

  25.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根据各地项目进展和资金需求,科学分配财政资金,合理安排资金拨付节奏,保障项目建设进度的同时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步强化资金执行监管,对中央或省级有明确要求、或市县在申报项目时承诺配套资金等情况,压实配套资金落实责任,规范使用流程,防止资金滞留、挪用和闲置,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

  26.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龙头企业、国有资本、社会资本等多元主体参与现代化海洋牧场项目建设和运营,鼓励采取一级开发主体合作、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模式,增强项目建设积极性和可持续性。支持各地高质量谋划现代化海洋牧场、渔港经济区、冷链物流等重点项目,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投融资体系。


  (九)拓展深远海养殖产品营销

  坚持市场导向和品牌引领,完善全产业链营销体系,推动产供销融合发展。着力强化品牌建设、畅通流通渠道、提升加工能力和完善金融支持,全面提高深远海养殖生态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

  27.推动品牌建设与市场拓展。聚焦不同区域市场和多元化消费需求,创新产品供给模式,丰富产品类型,打造“广东鲜品”等高品质区域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媒体+”赋能作用,深化与主流媒体、电商平台等合作,策划开展节庆促销、产销对接、品牌专场等活动,实现“宣传即营销、流量变销量”,持续扩大品牌影响力和产品市场占有率。探索建立水产品标准仓,依托现有供应链集成平台优势,推动产业链与供应链高效衔接,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提升现代海洋牧场全产业链的协同效率与运营能力。

  28.完善加工冷链物流体系。加大海水鱼精深加工投入,建设智能化加工厂区和冷链物流设施。鼓励重点区域借力供销体系仓储基地,降低物流成本,提高运输效率。推动广州、深圳、汕头、湛江等地加快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建设,结合国家级金鲳、生蚝、海鲈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大力发展精深加工。

  29.推动“联农带农”。支持龙头企业与中小养殖主体建立稳定合作,采取“大渔带小渔”等模式,推广订单收购、代养合作,鼓励装备共享和产销对接,提升组织化水平,带动渔民增收。


  三、保障措施

  为保障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各项任务高效推进、落地见效,需在机制完善、要素、人才、安全等方面系统发力,构建统筹协调、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综合支撑体系。

  (一)完善工作体制机制

  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资源共享、思路共谋、责任共担、任务共推的工作局面。沿海各地市要加强政策机制研究和贯彻落实,紧盯重点任务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各科研院所和高校积极参与企业联合攻关,畅通技术研发与应用衔接机制,加快科研成果转化运用。

  (二)统筹资源要素保障

  强化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专属产品,推动贴息贷款、信用担保、政策性保险协同发力,用好财政专项资金,增强企业融资能力与投资信心。系统提升用海保障,建设动态更新的海上养殖数据库,简化审批流程,推动海域使用金减免政策落地,切实降低用海成本,拓展深远海养殖发展空间。

  (三)打造人才集聚高地

  围绕现代化海洋牧场全产业链发展需求,系统构建专业技术支撑机制,形成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团队体系。重点引进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龙头企业的专业技术团队,聚焦种业育种、装备研发、智能系统等关键领域开展联合攻关。鼓励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推动实践教学与产业需求深度融合,培育壮大工程化、复合型支撑团队。推动研发、实操、管理等多类团队协同发展,为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四)加强海上安全生产

  各地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经营者配齐设施装备和管理人员,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评估自查,提升安全生产能力。衔接公共航路、锚地等海上交通功能区域,科学划定海上养殖区安全作业范围,规范配备防碰撞设施设备。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盗窃、抢夺养殖产品和养殖设施装备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经营者财产安全。

  (五)加强海域治安防控

  公安、海警、海洋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健全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盗窃、抢夺养殖产品及设施设备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海域治安防控,开展高频次夜间巡逻,落实沿海岸线日常巡防打卡制度,切实提升重点海域见警率和震慑力。


  附件2

  关于《广东省推动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

  实施方案(2025-2027)》起草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持续加快,已初步形成以深远海养殖为核心、以种业、装备、养殖、加工等全产业链协同发展的格局。但当前仍存在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压力较大、深远海养殖规模不足、重大装备研发与应用水平有待提升、金融与保险支持体系不健全、产业链融合度不高等问题。为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百千万工程”工作安排,亟需通过出台系统性、阶段性实施方案,明确未来三年重点任务和发展路径,统筹推进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为建设海洋强省、打造万亿级海洋渔业产业集群提供制度支撑和行动指南。


  二、制定依据

  1.《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总体规划(2024-2035年)》(粤府函〔2024〕237号)作为总体性顶层设计文件,明确了我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的战略目标和路径。

  2.《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疏近用远、生态发展”试点建设方案》(粤农农〔2024〕205号),为我省近海养殖转型升级和深远海养殖拓展提供了政策基础和实践指引。

  3.《关于开展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试点的通知》(农办渔〔2023〕8号),为我省推动渔港经济区建设、提升港产城融合水平提供了政策依据。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紧扣我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的战略目标,围绕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系统部署了2025-2027年九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健全顶层设计与政策支撑

  提出加快构建“四梁八柱”政策体系,探索制定《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管理条例》。优化海域使用金减免政策,扩大适用范围至重力式网箱、桁架类平台等装备;完善政策性保险条款,力争到2027年海水养殖保险覆盖率达到40%;出台“风渔融合”建设指引,推动风电与养殖空间布局一体化;研究“飞海飞地”合作模式,促进珠三角与粤东粤西资源互补。

  (二)加强渔港与渔港经济区建设

  明确到2027年完成全省渔港等级认定,完善港章制度,推进标准化、数字化管理。推进5个国家级渔港经济区建设,加快6个省级渔港经济区开工,推动渔港与自然保护地协调发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形成“港产城融合、渔工贸一体”的经济区发展格局。

  (三)推动“疏近用远、生态发展”

  落实近海“做减法”、深远海“做加法”的要求,开展“木改塑”行动,逐步淘汰木质渔排,推广环保网箱,改善近岸环境。推动近海养殖向贝、藻碳汇渔业转型,探索保护区实验区碳汇渔业合法化,形成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双赢模式。

  (四)推进深远海养殖装备研发与应用

  重点突破抗风浪重力式网箱技术,加快可沉降网箱和桁架式平台研发。提出构建“1+N”布局模式,以重力式网箱为核心养殖单元,桁架式网箱或综合平台为运维支撑,实现智能化投饵、水质调控、水下洗网、智能运输等配套功能全覆盖,打造高性价比的深远海养殖体系。

  (五)增强“深蓝种业”核心竞争力

  建立海洋水产种质资源档案,推动共享利用。支持金鲳鱼、石斑鱼、海鲈鱼等优势品种新品种选育,鼓励企业主导组建育种联合体,推动“育繁推一体化”。到2027年,全省累计建成40个以上省级及以上原良种场,国审新品种达到20个。

  (六)提升养殖技术和产品质量

  加强病害综合防控,建立重点病害数据库和风险预警模型,完善远程辅助诊断体系。推动金鲳鱼、石斑鱼、花鲈等主力品种专用配合饲料研发和替代鲜杂鱼行动。推广智能化精准投喂,推动“鱼-贝-藻”立体养殖和“陆海接力”模式,提高鱼类品质和养殖效益。

  (七)强化海域使用与空间保障

  要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一盘棋”格局。推进海洋牧场类产业园区选址和论证,简化审批流程,推动建立绿色通道,破解深远海养殖发展中的用海瓶颈。

  (八)完善资金支持与多元投入

  提出建立项目储备库,提升财政预算到位率和精准度。鼓励通过专项债、政策性金融工具等渠道拓宽融资;引导龙头企业、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形成“财政资金+政策基金+金融信贷+社会资本”的多元化投入格局。

  (九)拓展市场营销与品牌建设

  聚焦“广东鲜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差异化子品牌(如“湛江金鲳”等)。依托“粤贸全国、粤贸全球”等平台,强化与电商、商超、餐饮集团合作,拓展直播带货、冷链直供等渠道。建设加工冷链体系,在广州、深圳、湛江等地布局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推动“龙头企业+中小养殖户”模式,实现“大渔带小渔”,带动渔民稳定增收。

  总体上,《实施方案》通过顶层设计、装备突破、政策保障、市场拓展四位一体的举措,形成了覆盖种业、装备、养殖、加工、品牌、金融的全链条推进路径,既回应了近岸生态保护和产业转型的现实需求,也为未来深远海规模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将广泛征求各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企业及社会公众意见,对《实施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内容更科学、措施更可行、操作性更强。方案印发实施后,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定期调度和督导机制,强化要素保障、资金支持和责任落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力争到2027年实现重力式网箱累计建设12,000个、海水养殖年产量达到440万吨、保险覆盖率达到40%以上,全面提升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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