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新型储能电站规划、建设和运行,促进新型储能电站有序、安全、健康发展,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电力监管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国能发科技规〔2021〕4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2〕37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能发安全规〔2023〕43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5〕65号)、《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3〕4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办法。
发布时间:2026-04-22新型储能电站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