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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适用于在从化区内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办公人员、实际从事经营活动2年以上且主营业务为人力资源服务业业务的企业、组织或机构。相关主体须符合从化区产业发展导向,对我区“百千万工程”有实际贡献(包括该公司关联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无因劳资纠纷引起群体性事件情况。
发布时间:2026-02-06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 查看详情
为加强本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管理,健全保护名录制度,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发布时间:2026-02-01历史建筑认定 查看详情
为促进城市地下空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助力城市立体互联互通,提升城市运营效率和综合承载力,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4〕146号)、《广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现结合我市实际,针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其审批管理工作,制定本措施。
发布时间:2026-01-30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查看详情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落实市产业版营商环境“小切口”改革工作部署,发挥省营商环境改革试点示范引领作用,以“小切口”推动“大变革”,促进企业降低成本、增加收益、加快发展,营造“产业友好型、企业友好型、人才友好型”营商环境,助力“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制定若干措施如下。
发布时间:2026-01-30企业提质增效 查看详情
为加强和规范生态公益林经济补偿资金和管护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保护生态公益林所有者、承包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广州市生态公益林条例》以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市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发布时间:2026-01-23生态公益林 查看详情
本办法扶持的对象是在广州市南沙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符合相关条件的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设备及材料等企业,以及在南沙区开展相关研究、教学的科研院所。
发布时间:2026-01-19半导体与集成电路 查看详情
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非法集资线索,有力有效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我区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印发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处非联函〔2016〕6号)和《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印发〈《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金管〔2025〕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发布时间:2026-01-19非法集资举报 查看详情
本办法所称广州市南沙区知识产权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发展资金),是指区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南沙区知识产权发展、以补助形式使用的资金,从区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相关工作经费中列支。发展资金预算随区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预算一起编制。
发布时间:2026-01-16知识产权 查看详情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财政资金试行“补改投”改革工作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推进“补改投”工作有关要求,聚焦社会资本“不愿投”的早期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通过政府财政资金先行投入,引导多元社会资本共同投入,促进更多科技成果在穗转化,制定本办法。
发布时间:2026-01-16科技成果转化 查看详情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财政资金试行“补改投”改革工作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推进“补改投”工作有关要求,聚焦社会资本“不愿投”的早期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通过政府财政资金先行投入,引导多元社会资本共同投入,促进更多科技成果在穗转化,制定本办法。
发布时间:2026-01-15科技成果转化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