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数字经济发展的战略与规划部署,积极促进数字技术与能源电力技术的深度融合,根据我会2025年度科学技术奖推荐评审工作安排和《中国电力发展促进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能源电力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价值链”的市场主体跨界融入能源电力行业进程中,在科技创新、技术开发、技术产业化等过程中对数字化智能化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具有显著促进作用,形成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有关项目、技术工艺、研究成果等。
二、申报要求
1.电促会科学技术奖采取择优推荐申报的办法,接受以下单位或个人的推荐:
(1)电促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单位。
(2)电促会会员部及各分支机构。
(3)至少1名院士署名推荐
(4)电力行业相关的信息通信、设计、制造、施工、运维等央企和省属国有企业。
(5)能源电力有关的国家及省级行业学协会
2.申报项目应经过一年及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并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同一技术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推荐,曾获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国家一级行业学协会奖励的同一技术内容均不得再次推荐。
三、申报材料
请申报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自行登录“中国电力发展促进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平台进行填报(不接受纸版)。《中国电力发展促进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申报书模板可在平台下载。
具体要求如下:
1.提交资料包括申报书和证明材料附件,其填写内容、字数等要求请参照《中国电力发展促进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见附件)所有材料均要求 PDF 格式,并确保内容真实准确,
2.请按附件相应要求盖章(推荐单位应加盖公章或科技主管部门章)及主要完成人亲笔签字。
3.证明材料附件应与申报成果相关,应包括:
(1)知识产权证明(含专利、标准、软著及论文等)。
(2)应用证明。整体技术已应用1年及以上,应由用户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其内容一般包括用户单位名称、应用起始时间、应用具体情况及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3)成果鉴定报告。应提供涵盖所有申报创新点的鉴定报告应在2023年4月25日之后出具的报告):
(4)验收报告。应通过项目验收并提供相应的正式报告。
(5)其它材料。测试报告、获奖情况等。
四、申报时间
2025年4月25日至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中国电力发展促进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