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龙华区“引才伯乐奖”申请指南
一、政策依据
龙华区有关人才政策。
二、申请条件
(一)人才范围
2026年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成功申报的人才。
(二)成功申报的人才应满足条件
1.区内人才:在龙华区工作,与龙华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依托龙华区申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并通过省级审核的人才。
2.区外人才:拟引进到龙华区工作,并签订引进意向协议或聘用意向协议,且依托龙华区申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并通过省级审核的人才。
(三)用人单位、第三方机构应满足条件
1.用人单位
(1)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
(2)推荐区内人才依托龙华区申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并通过省级审核。
2.第三方机构
(1)依法注册经营(不限注册地)的独立法人机构(包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引才机构)。
(2)第三方机构须在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备案。
(3)推荐区外人才依托龙华区申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并通过省级审核。
三、奖励标准
(一)对于推荐区内人才完成申报并通过省级审核,每完成1人,给予所在企业3万元奖励。
(二)对于推荐区外人才完成申报并通过省级审核,每完成1人,给予第三方机构3万元奖励。
同一主体每年度根据本条款的规定获得资金的总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请材料
(一)用人单位
1.《龙华区“引才伯乐奖”申请表》(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3.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后两项);
4.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二)第三方机构
1.通过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的《第三方机构备案表》;
2.《龙华区“引才伯乐奖”申请表》(第三方机构);
3.提供新引进人才引进意向协议或聘用意向协议;
4.第三方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后两项);
5.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以上申报材料通过人工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原则上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