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业活动资助申报
资助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本地实际从事文化产业开发、生产经营和中介活动、未纳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的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和研究机构。
(二)本次资助为事后资助,申报项目应为由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和机构按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且项目已完成,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文化产业活动项目。
(三)项目属于重点支持的文化产业领域。
(四)项目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和较强的行业代表性。
(五)项目具有产业化发展前景和良好的导向意义。
资助范围
2023年4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举办完成的文化产业活动项目。
资助标准
对通过评审的文化产业活动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运营费用30%,最高200万元的事后资助。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申报表 |
附件10-1:文化产业活动资助申报表.doc |
我要办理 | |
| 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或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营业执照-盖章-需要加水印.pdf |
我要办理 |
| 3 | 法人代表身份证 |
法人身份证.doc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 | 我要办理 | ||
| 5 | 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 我要办理 | ||
| 6 | 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 含项目举办时间、地点、主承办单位、举办背景及筹备过程、项目内容、举办效果等 | 我要办理 | |
| 7 | 项目经费决算报告 | 标题请标明项目名称,总数需与申报表一致 | 我要办理 | |
| 8 | 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书 |
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书.docx |
我要办理 | |
| 9 | 如有其他主、承办单位,请提供主办、承办、指导、支持单位基本情况、合作方式介绍文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含合同)等 | 我要办理 | ||
| 10 | 如有共同举办单位,请提供共同举办单位同意以申报方名义申报该活动的证明文件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