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山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重大科技项目支持计划
政策内容
对上一年度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企事业单位(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相关部门发布的项目为准,同一项目不重复支持),每个项目最高奖励50万元,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最高200万元。
资助金额
(一)对上一年度牵头获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立项,或者牵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且上一年度项目仍在执行期的企事业单位,每个项目最高奖励50万元,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最高200万元(资助金额不高于国家项目财政资助到账金额)。
(二)对上一年度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立项,或者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且上一年度项目仍在执行期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个项目最高奖励25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奖励最高100万元(资助金额不高于国家项目财政资助到账金额)。
本资助计划资助金额受区科技资金年度总额控制。申报主体的同一项目只能选择上述一项内容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设定依据
(一)《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南山区促进科技创新专项扶持措施》
(三)《南山区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
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南山区依法经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主体上一年度牵头获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立项,或者牵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且上一年度项目仍在执行期;或申报主体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且上一年度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立项,或者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且上一年度项目仍在执行期(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相关部门发布的项目为准);
(三)申报项目获得的国家财政资助资金任意一笔已到账。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申请书 |
重大科技项目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doc |
我要办理 | |
| 2 | 填表声明与保证 | 我要办理 | ||
| 3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我要办理 | ||
| 4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法人身份证.doc |
我要办理 | |
| 5 | 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 |
上年度纳税证明.pdf |
我要办理 | |
| 6 | 证明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牵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合同或任务书等证明材料 | 以及申报项目任意一笔国家财政资助资金到账凭证,或申报项目任意一笔国家财政资助资金到账凭证和专精特新“小巨人”证书 | 我要办理 | |
| 7 | 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