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类-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宣传推广项目
政策依据
粤市监财〔2025〕24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经管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粤财工〔2024〕2号)相关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类专项资金第一批保留省级审批权限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部署要求,根据《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有关工作要求,协助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评选、推荐、宣传推广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社会影响力,彰显全省知识产权行政、司法等部门知识产权保护成效,切实提升各类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项目任务
(一)调研挖掘和汇总梳理全省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司法保护、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纠纷多元调解、优化营商环境、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
(二)组织开展各类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宣讲活动,全年不少于4场次,线下参与主体规模不少于50家/场。
(三)汇编1本知识产权保护案例集,收纳各类知识产权保护案例数量不少于100件。
(四)协助整理分析报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社会团体。
(二)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健全的管理制度,具有实施申报项目必需的实施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熟悉广东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机制和情况,具备充足的知识产权保护专职人员,有能力汇总分析全省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数据情况,熟悉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
3.具有相同或相类似项目工作经验,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其他事项
(一)对申报书相关内容填写要求:申报单位在填写目标任务及工作内容部分时,可在我局对此项目任务的总体要求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谋划一些能体现对此项目任务总体要求的具体工作;在计划进度部分,统一按2025年2月起至2025年11月止;在预期成果及考核指标部分,要与具体工作相对应,要能真实反映此项目实施后产生的效益,不要随意扩大项目成果,更不要将一些全省或本区域整体性的成果作为此项目的预期成果;在项目经费预算部分,预算要合理和细化,哪项活动多少人力支出、多少硬件支出等要明确,要按“标准×数量”的格式列出。
(二)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省市场监管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三)项目检查验收:省市场监管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检查要求提供项目实施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材料,配合开展实地检查。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成果,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结项。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申报书 | 我要办理 | ||
| 2 | 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我要办理 | ||
| 3 | 能佐证申报书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 我要办理 | ||
| 4 | 资金测算明细申报表 | 我要办理 | ||
| 5 | 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 我要办理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