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州市“四化”赋能重点平台评价
为做好优质平台培育,不断提高平台服务深度和质量,促进“四化”赋能重点平台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5年广州市“四化”赋能重点平台评价工作。
一、评价对象
本次评价对象为已入库的广州市“四化”赋能重点平台。评价对象应按本指南要求参与本次评价,未能按要求提交评价材料并参与评价工作的,将按评价不合格处理,取消其“广州市‘四化’赋能重点平台”称号。
二、评价结果及应用
(一)根据“四化”赋能重点平台动态评价得分结果,将平台分为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3个等级。
(二)按照深耕行业的工作思路,结合评价结果,将为汽车、装备、材料、消费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工业节能、水电气生产供应等行业培育若干个能覆盖全产业链的优质平台,使其成为各行业的“领头羊”和“企业医院”。
(三)对于评价优秀的“四化”赋能重点平台,将予以重点宣传推广,优先推荐其参与“四化”诊断、“四化”改造供需对接等活动。
(四)对于评价不合格(未获得星级)的平台,取消其“广州市‘四化’赋能重点平台”称号。
三、评价步骤
“四化”赋能重点平台评价主要分为材料填报和专家评审两个环节。
(一)材料填报。“四化”赋能重点平台单位按照本指南要求准备评价材料,经所在区工信主管部门初审并盖章后(广州市外平台,直接将材料提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技术发展处)。
(二)专家评审。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评审专家开展“四化”赋能重点平台评价工作,形成评价得分。如发现数据造假等情况,将按照“一票否决”原则取消其“广州市‘四化’赋能重点平台”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