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州市荔湾区高企落户奖励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创新发展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一、扶持对象
符合《广州市荔湾区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试行)》规定的在荔湾区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扶持标准及申报材料要求
高企落户奖励
1.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属于有效期内的新迁入荔湾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新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属于在荔湾区纳统的“四上”企业。迁出荔湾区后又迁回的高企,不享受本条款。
2.扶持标准:
(1)对有效期内的新迁入荔湾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2)新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属于在荔湾区纳统的“四上”企业,额外给予10万元奖励。
3.申请材料要求:
(1)《广州市荔湾区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试行)》兑现事项申报材料(附件2);
(2)工商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
(3)企业办公场地、研发场地证明材料: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如场地为租赁的,还需提供近一个季度场地租赁费用发票、收据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如场地无偿使用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企业照片(用水印相机拍摄,照片须有定位地址和拍摄时间水印;数量3张以上,至少需要企业大门1张,办公场所1张,研发或者生产场所1张)
(4)如新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属于在荔湾区纳统的“四上”企业,还需提供纳统证明(从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中打印2023年12月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及财务状况表)
(5)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材料规范要求
申报材料要真实、合法、有效,扫描件要确保清晰、可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24日。
五、申报方式与联系方式
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填报,也可提交纸质材料到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发展科或广州市荔湾区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