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申请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扶持
申请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扶持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一)《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现代农业发展实施办法》(穗埔农规字〔2021〕1号);
(二)《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现代农业发展实施办法细则》(穗埔农规字〔2021〕3号)。
二、申请条件
申请土地经营权流转扶持的农村集体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农村集体通过区农村集体“三资”平台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
2.土地经营权流向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公园、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等现代农业建设平台或农业经营主体;
3.连片流转土地面积在 50 亩以上;
4.流转合同在《实施办法》有效期内签订且生效,流转期限在 5 年以上。
备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扶持须与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出补助及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入补助同时提出申请。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定期集中受理,具体时间以“政策兑现”窗口通知为准。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逾期不申请的视同自动放弃。
四、资助标准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扶持,按照每亩100元给予一次性扶持。
五、申报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申请材料需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农村土地经营权集中连片流转补贴申请表》(原件,需申请单位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材料:
1.《收款确认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若单位名称与资金批复的单位名称一致,则无需提供)。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农业农村局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7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 登录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已注册的省略此步骤)并下载打印《农村土地经营权集中连片流转补贴申请表》。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为期5个自然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批复文件并转交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四)实质审核通过后,申请人登录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五)业务主管部门收到区政策研究室转交的资金拨付资料后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