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重大活动扶持项目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市监规字〔2024〕1号 )有关要求,现印发《2024年度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申报,进一步推动区知识产权工作。
(一)申报主体
在海珠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拥有全国性、国际性知识产权活动的组织能力,对统筹组织大型知识产权活动具有丰富的经验。
2.申报单位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海珠成功举办全国性、国际性知识产权论坛或其他全国性、国际性知识产权活动,形成良好的社会影响。
3.所办国际性论坛或其他国际性知识产权活动,需满足:与会人员来自5个以上国家或地区(不含港、澳、台)或国际性组织、与会人数200人(含)以上、外国与会人士占20%(含)以上。
4.所办全国性知识产权论坛或其他全国性知识产权活动,需满足:参会人员达到300人(含)以上,参加活动单位不少于80家,活动组织架构中有国家一级商协会和学会学术研究机构参与。
5.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联合举办活动且都符合本项目申报条件的,申报人须提交其他联合举办人同意指定由申报人申报的声明(加盖公章)。
(三)项目数量及资助标准
在海珠成功举办的全国性、国际性知识产权论坛或其他全国性、国际性知识产权活动,每年给予举办方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本项扶持每年总额不超过60万元。具体立项数量和实际扶持标准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及区财政预算安排确定。
(四)申报材料
1.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项目申报书(知识产权重大活动扶持项目)。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可使用电子证照)
3.银行开户材料或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举办活动前履行相关报告手续的证明材料。
5.活动方案,含组织机构、主题内容、议程安排、实施团队、费用预算、活动通知或邀请函等。
6.活动成效及相关证明材料,含活动实施内容和效果分析等。
6.参会人员名单(含国别、工作单位、职务、电话等)和报名表。
7.活动现场相关音像视频资料(时长1分钟以内)
8.申报单位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