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申请新落户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补贴
一、政策依据
(一)《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现代农业发展实施办法》(穗埔农规字〔2021〕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现代农业发展实施办法细则》(穗埔农规字〔2021〕3号)。
二、申请条件
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的新落户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
注:新落户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是指自《实施办法》生效后,新列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作办公室公布的本区内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名单的企业或新迁入本区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每年定期集中受理,具体时间以“政策兑现”窗口通知为准。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逾期不申请的视同自动放弃。
注:落户奖励补贴期为三年。符合条件的“菜篮子”生产基地,自获取证书之日起满12个月可提出申请,每年申请一期,每期补贴12个月,申请的补贴期不得重复,补贴期内有关资格认定文件须在有效期内。
四、资助标准
对新落户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按每亩300元/年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年,单个项目申请单位每年最高1000万元。
(一)“菜篮子”生产基地面积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认定的面积为准,按每亩300元/年给予补贴,在《实施办法》有效期内补贴期限最长3年,单个项目申请单位每年最高1000万元。
(二)生产基地在申报起止期间经营情况正常,其生产的主要农产品在粤港澳“大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平台上使用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标识流通,且产品流通数量需分别达到蔬菜生产基地1吨/亩.年、水果生产基地0.2吨/亩.年、水产养殖基地0.5吨/亩.年。未达到以上产品流通数量的生产基地,按照以上标准根据产品流通市级数量折算基地面积后申请补贴。上级部门对以上计算标准或认定方式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申请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申请材料需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现代农业发展实施办法农业生产补贴申请表》(原件,申请单位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单位“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统计关系证明材料(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规模以下企业”提交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的“查看法人单位表”,加盖单位公章);
5.纳税关系证明材料(从网上税局打印相应年度“税收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认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7.申报周期内在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平台上使用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标识流通产品数量的相关平台数据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8.印制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标识或带标识的包装材料的佐证材料(如产品购销合同、包装印制合同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承诺书(原件,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农业农村局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2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10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后,进行为期 5个自然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