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州市黄埔区申请区创业领军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及院士创业项目场地补贴
一、政策依据
(一)《广州开发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聚集工程实施办法》(穗开组通〔2016〕31号)
(二)《广州开发区创业和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管理细则》(穗开科人办〔2016〕2号)
(三)《广州开发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建设院士专家创新创业园、引进院士专家团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工作方案》(穗开管办〔2013〕3号)
二、申请条件
经认定的区科技领军人才、区创业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及院士创业项目在申请补贴期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场地补贴(创业载体租金补贴):
(一)申请单位的工商注册地、税务管理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内。
(二)区科技领军人才、区创业领军人才已经区科技部门立项,且不存在未完成项目而提前终止扶持的情形。
(三)有实际场地租赁行为、未享受直接免租或使用自有物业作为办公场地。
(四)领军人才为外籍人员的,须取得合法的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证件工作单位与领军人才项目承担单位一致)或持有我国永久居留资格。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定期集中受理,具体时间以“政策兑现”窗口通知为准。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四、资助标准
区创业领军人才(科技领军人才)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的创业载体场地租金补贴(申请金额为租金发票的不含税金额,不含物业、水电等费用),补贴期限为3年;院士创业项目可享受最大2000平方米、最高五年期租金补贴。享受租金补贴的场地不得转租,每次申请补贴不少于6个月(可领取补贴不足6个月的除外),申请期限不足一年的按照每月最高41666.66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已享受广州市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场地补贴及其他场地补贴的企业,按照同一事项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申报。场地补贴标准如下(如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按实际不含税租金予以补贴):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的《广州开发区领军人才及院士创业项目场地补贴申请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园区管理部门公章;
3.企业“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统计关系证明材料(规上企业进入国家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规下企业到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登记表”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申请补贴期的经属地房管部门备案的场地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租用场地位于广州国际生物岛且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还需提供本区相关部门批复文件、生物岛管委会出具的《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租金的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办公场地情况简介(包括不限于地址、面积、具体使用情况等)、场地平面图及不少于5张彩色现场照片(加盖单位公章);
8.领军人才为外籍人员的,提供合法的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证件工作单位与领军人才项目承担单位一致)或我国永久居留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非三方监管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等原件彩色扫描件(若单位名称与《资金批复》的单位名称一致,则无需提供)。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2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10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