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申请融资担保公司地方金融补贴(金融10条)
一、政策依据
(一)《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规〔2019〕13号)
(二)《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穗开金融规字〔2022〕1号)
二、申请条件
申请本补贴的融资担保公司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融资担保公司。
(二)为注册在本区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业务,且签订担保合同及实际担保发生的时间在《政策措施》生效期间内(即2019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1日)。
(三)上年度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上年度平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
(四)对于黄埔区公共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的申报企业,不得享受政策兑现资金。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定期集中受理,具体时间以“政策兑现”窗口通知为准。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四、资助标准
为本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公司,且上年度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按其对本区企业开展的实际担保发生额(不含同业拆借)的1%给予补贴,每家融资担保公司每年最高补贴200万元。
备注:1.同一事项或同一项目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扶持。
2.同一事项或同一项目同时符合《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规〔2019〕13号)和《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规〔2020〕11号)规定的,企业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政策提出申请。
3.补贴金额计算精确到元(舍去元位后的尾数)。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分别用A4纸按顺序印制目录和页码、并打印胶装盖骑缝章,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融资担保公司地方金融补贴申请表》(原件,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金融监管机构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法人许可证、营业许可证或业务许可证等批复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融资担保公司“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入统证明材料((1)“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广东省企业一套表平台”(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提供最新月报和上一年度年报并加盖单位公章;(2)“规模以下企业”到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6.完税证明材料(进入网上税务局打印上一年度至申报时的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7.为本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业务的证明材料:
(1)实际担保发生时间在上一会计年度的《为本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业务清单》(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与被担保的企业签订的《借款服务担保合同》及担保费缴纳凭证(包括担保费发票复印件及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被担保的企业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被担保的企业“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融资担保公司信用黄埔报告(无信用黄埔报告的企业,请提供信用广东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9.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7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后,进行为期 7 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